商标圈又出大新闻!因“双十一”系列商标被无效,京东起诉商评委

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已经落下帷幕,而关于“双十一”相关的商标纷争却没有结束。因京东公司(全称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的五枚“双十一”相关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认定无效,京东公司便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11月14日下午,该案在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审理。

商标圈又出大新闻!因“双十一”系列商标被无效,京东起诉商评委

据了解,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京东)申请注册了“京东双十一”等五枚商标,涉案商标分别为京东公司申请注册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等五枚商标(简称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第38类“电视播放”;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

商标圈又出大新闻!因“双十一”系列商标被无效,京东起诉商评委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这些商标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即阿里)在先注册的“双十一”商标近似为由予以无效,京东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京东公司认为,“双11”、“双十一”均系每年11月11日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在本类别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阿里巴巴公司的在先商标既缺乏显著性,在涉案服务类别上又不具备任何知名度,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据此,京东公司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阿里巴巴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均出席了11月14日下午的庭审,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都认可,该案的争议焦点为争议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争议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是否和引证商标造成混淆。

商标圈又出大新闻!因“双十一”系列商标被无效,京东起诉商评委

在发表对“双11”图形商标的意见时,原告方表示,其商标的数字图形经过精细的设计,背景由两条交叉“11”构成,外形类似于汉字“双”,这和引证商标是不近似的。原告代理人坚持认为:“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混淆误认。”与此同时,被告代理人则在法庭上称:“京东‘双11’商标和引证商标这两枚商标仅在设计上有差别,应该会使消费者认为,这两个商标来自同一家。

11月14日下午3时许,法官宣布休庭,本案仍待进一步审理。

创品牌,找一休!喜欢本文的,可以分享给周边的朋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可以私信一休,一休将为您免费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