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獲刑14年

11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受賄罪、貪汙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宣判,田忠寶獲刑14年。

11月13日,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對內蒙古人民檢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提起公訴的田忠寶受賄罪、貪汙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進行宣判。被告人田忠寶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60萬;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70萬元。被告人田忠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已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產由查封、扣押、凍結機關處理。

被告人田忠寶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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