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000餘萬 內蒙古農牧業廳原副廳長許燕輝案開庭

2019年11月18日,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原副廳長許燕輝(副廳級)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挪用公款罪一案在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錫盟檢察分院派人出庭支持公訴。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指控:被告人許燕輝在其先後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副廳長、獸醫局局長、獸醫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摺合共計人民幣2115.431萬元;違反國家規定,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人民幣480萬元集體私分給個人;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非法活動,共計人民幣282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許燕輝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目前本案庭審已結束,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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