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公告

《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文件精神,符合國家層面規定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在退役後至2019年1月21日前出現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或斷繳的部分退役士兵,請於2019年12月31日前,帶齊以下材料,就近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辦理補繳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所需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在寧波地區以外有參加過社會保險的人員,須提供當地社保機構的養老、醫療繳費記錄明細;

3.個人檔案、部隊服役或原安置單位介紹信等相關材料由個人保管的,請隨身攜帶。

附: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地址及聯繫電話

寧波市奉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19年11月15日

《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