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 李金彪”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失信被執行人“  李金彪”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執行案號:(2019)豫1421執1460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 李金彪(又名李紅軍)

身份證號碼:4123231976****0457

執行法院:民權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300000元及利息

住所地:河南省民權縣南華街道辦事處袁老家村74號

執行內容:原告潘帥訴被告李金彪(又名李紅軍)、李寶成、劉儉紅(又名劉海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權縣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1421民初131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李金彪(又名李紅軍)、李寶成、劉儉紅(又名劉海軍)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返還原告潘帥借款300000元及利息,履行期限屆滿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潘帥向民權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權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該院決定將被執行人李金彪(又名李紅軍)、李寶成、劉儉紅(又名劉海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請立即向該院舉報。

聯繫人:鄭法官 聯繫電話:1983709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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