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职,广西钦州两人被通报

广西纪检监察网13日消息,钦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浦北县官垌镇历山村党支部书记郭定秋在实施特困人员补助发放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12月,官垌镇历山村特困人员郭某某因病去世,郭定秋作为负责收集上报该村特困人员增减信息的村干部,没有及时上报郭某某的死亡情况到镇民政办,致使民政部门多发放给郭某某2018年1月至5月的特困补助金共4555元。2019年8月,郭定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郭某某家属违规领取的特困人员补助金。

2.钦北区小董镇那料村党支部原书记翟高飞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失职问题。2011年,翟高飞在协助小董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规为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亲属翟某某户办理危改指标,致使其获得危改补助资金16000元,翟高飞从中截留资金3000元为其儿子缴纳社会抚养费。2012年,翟高飞违反工作纪律,明知本村委原民兵营长蓝同盛(另案处理)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还在蓝同盛户编造的相关申请材料签字同意并上报相关部门,致使蓝同盛户通过上级审核并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00元。2019年5月,翟高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追缴翟某某、蓝同盛违规领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