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两长同庭”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在守初心、担使命中发挥好表率作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

检察长出庭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两长同庭”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11月12日,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吕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由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晶岩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邢宏亮任审判长。据悉,这是辽阳地区市级院检法“两长”首次共同出庭履职审理案件,也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

检察长出庭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两长同庭”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吕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是典型的醉酒后激情犯罪案件,此案起因是被告人与朋友喝酒过程中言语不和产生矛盾,后借着酒劲持刀杀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发后被告人主动报警,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认杀人罪行。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吕某某当庭答非所问,含糊其辞,让庭审过程多了些曲折。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在强有力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检察长出庭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两长同庭”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该案由市检察院案管系统自动随机分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张晶岩检察长认真审阅卷宗,详细了解案发经过,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面分析证据材料,撰写被告人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张晶岩检察长严格按照规范化庭审要求,紧扣指控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定罪和量刑的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公诉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此次庭审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中级法院院长、积极投身审判第一线,是领导带头办案的标杆作用,提升了办案质效,推进检法机关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确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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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辽阳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 “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入额的两级院领导一线办案已成为常态化,截至目前,共办理案件 1700 件,占办案总数的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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