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亮剑扫黑除恶

本报讯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对应某等10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此案由鄞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来担任审判长,鄞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益军出庭履职。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4万元至10万元不等,首要分子应某还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以来,鄞州区法院重拳出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已审结涉黑恶案件11件,判处罪犯50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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