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路虎自燃燒成個殼,誰該擔責?消防部門已認定車子失火原因 車主維權卻四處碰壁

「椒江」路虎自燃燒成個殼,誰該擔責?消防部門已認定車子失火原因 車主維權卻四處碰壁

圖源於網絡

最近,椒江的金先生很苦惱,49萬元路虎車等紅綠燈時突然自燃,車子燒燬了。事後,他多次向保險公司及路虎車商家追責索賠,均得不到解決。“鑑定結果顯示,這是車子本身質量問題導致自燃,不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商家及保險公司理應承擔責任。”

等紅綠燈時冒煙自燃,車主跳車逃生

11月11日,記者在椒江永豐汽車修理廠看到了金先生的車。打開引擎蓋,裡邊已被燒得灰白,零部件被燒得看不出原形。

“差不多隻剩下一個空殼了。”金先生說,回想車子自燃的場景,他依舊覺得後怕。10月7日下午3點多,他開車行駛至椒江學院路與市府大道交叉口的位置,等紅綠燈之時,突然看到引擎蓋冒煙。“我趕緊跳下車,打開引擎蓋,才發現是著火了。我當時就懵了,從旁邊經過的兩個外賣小哥不知從哪找來了滅火器,幫忙滅了火。”

金先生說,自己是眼睜睜地看著愛車在烈火中被燒成個“空殼”,一邊心痛,一邊手足無措。“現在想想,真的是後怕,如果當時我不是行駛在鬧市區,如果是在荒郊野外或高速上,如果遲點看到冒煙,如果遲點跳下車,一旦線路燒壞車門被鎖的話,恐怕連逃生的機會都沒有。”

車主認為是質量問題引起自燃,廠方否認

金先生說,事發後,台州市開發區消防大隊送檢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災物證鑑定中心,經鑑定,10月31日,開發區大隊出具了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起火的原因:氧傳感器電氣路線短路引發火災。

金先生告訴記者,這輛路虎神行者越野車是他於2014年3月16日在路橋的台州中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的,裸車價49萬元,落地價54萬元左右。車子買來後,小毛病不斷,經常亮起一些故障燈,但過段時間又自動好了。2016年時,車子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踩油門無法提速,只能維持在60碼左右,我把車子開到4S店維修,檢查發現是渦輪增壓器出了問題,因為是在質保期內,更換了2次才修好。“原以為都是小毛病,沒想到這次汽車會自燃。”

金先生認為,氧傳感器電氣路線短路是車子本身質量問題,不是他人為造成的,所以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路虎的銷售商和廠家都應該對此事承擔責任。“但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理由是沒保自燃險。廠家一位工程師來檢查後說,氧傳感器不可能短路,後來就沒了迴音。銷售商讓我走司法途徑。總之,這些天四處維權下來,沒有一方是願意承擔責任的。”

4S店:建議車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11月11日下午,記者陪同金先生來到台州中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針對車子自燃的原因,該公司的服務經理吳領輝告訴記者,廠家已派人來看過了,但目前還沒有回覆。

“車主現在手裡已經有事故認定書,建議車主走司法途徑解決。”吳領輝說,金先生買了車後,保養都沒有在4S店做,4S店對車況並不清楚,車子畢竟買了這麼長時間,中間發生了什麼,很難講。再者即使商家要承擔責任,那承擔多少責任,如何認定,都是很難協商的。“所以我們建議走司法途徑解決,法律最公平公正。”

對於吳領輝的回覆,金先生表示,他的車並沒有進行過改裝,所以不可能動過線路。“確實出過一次事故,最嚴重的那次就是更換過水箱和一個大燈,但這些部位離氧傳感器的位置很遠,根本動不到氧傳感器。”

對此,記者諮詢了椒江永豐汽車修理廠的一名維修人員。“氧傳感器是在發動機下面的位置,一般的汽車維修確實是碰不到的。”

律師:保險公司、銷售方、廠方均應承擔責任

隨後,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浙江維人律師事務所律師杜敏芝。

針對保險公司拒賠的問題,杜敏芝表示,在車主沒有投保自燃險但有車損險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拒賠,這是不嚴謹的。因為車主和保險公司對於火災的定義有所不同,應作出對車主有利的解釋,定義為失火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理應承擔責任。“另外,如果保險公司沒有明確告知‘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災造成的損失’這一免責條款,那麼,保險公司照樣要為此買單。現無法看到存檔在保險公司的投保單和免責條款告知書,沒法下結論。”

對於廠家或銷售商有無責任問題,杜敏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因此,涉案車輛自燃是否存在產品缺陷,應由生產者即路虎廠家承擔舉證責任。4S店作為車輛銷售商,承擔連帶責任。“而此事件中,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責任認定書與以往的有所不同,以往都是推定的,比如不排除**原因,這次是直接認定的,因此,商家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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