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1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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