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辦同步招生 民辦校報名超招生計劃的“搖號”

成都市教育局11日發佈了家長最關心的教育熱點問題,其專門梳理出了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政策、集體戶口子女就學政策、隨遷子女就學政策、小升初政策、初升高政策、轉學政策、課後服務政策等九大熱門諮詢進行權威回覆。對於日前引起熱議的“2020年成都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是否採取搖號方式錄取”問題,按照市教育局的回覆基本已有定論,也就是說“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搖號’,成都正在研製實施細則。”

答:今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近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國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工作會也強調:落實招生政策要突出“齊”。落實中央精神,執行免試入學規定要齊步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成都市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工作要求,正加緊研究制定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具體實施細則,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促進教育公平。

問:人才落戶的單集體戶子女怎樣在成都就讀公辦學校呢?

答: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為成都市集體戶口,適齡兒童為外地戶籍的,可以另一方法定監護人(非成都市集體戶籍一方)為申請人,按當年成都市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提出入學申請。

問:父母房產地和小孩戶籍地不一致,小一入學怎麼安排學位?

答: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入學。

問:小一新生入學,戶籍和實際居住地是一致的,但所居住的房產是爺爺奶奶的,符合優先原則嗎?

答:小一新生入學資料審核中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材料是指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政府公租房協議、政府廉租房協議等。若小孩父母確無房產,可在資料審核的時候提交成都市房管部門開具的無房證明。

記者 趙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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