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將對農村大集“定規矩”建立入市和退市制度

記者從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由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慶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的《農村大集經營管理規範》已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該規則旨在推動農村大集規範經營,改變農村大集假冒偽劣、“三無”產品、過期食品、缺斤短兩以及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等問題易發、多發現狀,為農村大集規範經營、有效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現狀:集貿市場存在“短板”

集貿市場的監管直接關係到群眾的切身利益,但農村集貿市場經營主體數量多,成份複雜,流動性大、穩定性差,導致部分業戶生產經營不規範,商品質量參差不齊,尤其是衛生條件不達標、食品安全問題突出、缺乏專業管理機構等,成為鄉村振興的“短板”,亟需通過制定地方標準,為農村大集的開辦、管理、經營提供統一指導。


探索:慶雲縣試點成效顯著

今年以來,德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集貿市場監管新模式,強化監管力量,規範經營行為,有效解決了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缺斤少兩、環境衛生等“老大難”問題。月份,5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在慶雲縣召開了規範農村大集現場會,將慶雲確立為全省試點,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助推鄉村經濟高質量發展,走出了“山東路徑”。

慶雲集貿市場共有27個,經營業戶1323個,該縣通過簽訂農村集貿市場委託管理合同,明確攤主准入、攤位劃分、攤位安排、划行歸市、劃區分類、市面衛生、統一設施等責任義務,並設立信息公示欄、宣傳欄及經營分區標識牌。嚴格實施市場管理責任制度,攤主與市場管理者、市場管理者與市場監管者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經營活動的事前、事中、事後全程責任。市場的規範提升,搞活了經濟,服務了百姓。


規範:建立入市和退市制度

此次制定管理規範,也是為了將農村大集經營管理的最佳實踐以標準的形式進行總結和固化,在全市範圍內複製、推廣。該管理規範中的標準主要內容以慶雲縣農村大集管理實踐為基礎,突出對集市經營者入市、退市等管理要求的針對性和科學合理性,便於使用。如在集市准入方面,要求取得攤點信息公示卡的經營者應和辦公室簽訂《入市經營協議》和《誠信經營承諾書》,確定攤位,領取集市攤點信息公示牌,內容應包括攤點信息公示卡或其複印件;食品攤點還應包括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添加劑及原料使用情況、食品安全承諾書等。

同時還建有相應的退市機制,如經營者在兩年內連續出現三次售賣過期產品、短斤少兩等現象,將退出農村大集。如果有打架鬥毆造成惡劣後果或嚴重社會影響的;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退出農村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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