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學前教育深化改革重磅文件,公辦園幼兒佔比原則上要達到50%

日前

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了

《四川省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有哪些新措施?

一起來看政策解讀

四川出臺學前教育深化改革重磅文件,公辦園幼兒佔比原則上要達到50%

制定《實施方案》

的依據和意義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精神,依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四川省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其目的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實施方案》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到2020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80%,全省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原則上達到50%。到2035年,建成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實施方案》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主要包括4個方面:



(一)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一是加快公辦園建設。採取行動計劃新建、改擴建和利用閒置資源建設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及普通高校舉辦公辦園。二是規範小區配套園建設使用。制定住宅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辦法,確保小區配套園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開展小區配套園專項治理。三是鼓勵社會力量辦園。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減免普惠性民辦園場地租用或水電氣運行等費用。支持營利性學前教育機構舉辦非營利性幼兒園(包括普惠性民辦園)。

(二)進一步完善經費投入機制。一是加大經費投入力度。

省級財政繼續統籌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支持各地擴大普惠性資源,重點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三期行動計劃期間,採取單列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給予貼息補助、激勵獎補等方式,引導和激勵各地新建、改擴建公辦園,提高普惠性民辦園佔比。完善幼兒資助制度。二是健全成本分擔機制。科學核定辦園成本,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公辦園收費標準並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非營利性民辦園(包括普惠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民辦園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

(三)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一是創新幼兒園教師用人機制。嚴禁公辦園“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公辦園可探索採取“經費包乾、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師”或者政府購買服務、招聘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等方式解決教職工不足問題。民辦園按照標準配齊教職工。二是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地位和待遇。要確保公辦園教師工資及時足額髮放、同工同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試點實施鄉村公辦園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支持普惠性民辦園改善教師待遇。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是提高幼兒園教師綜合素質。擴大本專科層次培養規模及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範生招生規模;大力培養初中畢業起點的五年制專科學歷的幼兒園教師。加強民族地區“一村一幼”教師培養。積極探索幼兒園教師校、園融合培養模式。實行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認真落實教師資格准入與定期註冊制度,全面落實幼兒園教師持證上崗。

(四)強化幼兒園監管。一是規範發展民辦園。穩妥實施民辦園分類管理。遏制民辦園過度逐利行為,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非營利性幼兒園。參與併購、加盟、連鎖經營的營利性幼兒園,應將與相關利益企業簽訂的協議報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幼兒園控制主體或品牌加盟主體變更,須經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舉辦者變更須按規定辦理核准登記手續,按法定程序履行資產交割。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分類治理無證辦園。

二是完善監管體系。強化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制度,落實民辦園年度報告和年檢制度。規範幼兒園招生行為。強化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建立幼兒園信息公開制度和違規失信懲戒機制。三是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提出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注重保教結合、完善學前教育教研體系、健全質量評估監測體系。

如何保障《實施方案》順利實施?

一是建立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強調全面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省和市政府負責統籌加強學前教育工作,縣級政府對學前教育發展負主體責任。

二是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學前教育工作機制,協調各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共同解決學前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難點問題。

三是建立督導問責機制。

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標和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對履行職責不力、沒有如期完成發展目標的地方,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



四是加強學前教育法治保障。積極推動四川省學前教育領域地方立法工作,推進學前教育走上依法辦園、依法治教的軌道,保障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來源 | 四川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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