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貸到底有哪些作用?該採取什麼措施打破僵局?

作者莫開偉系中國知名財經作家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員研究員

最近隨著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收緊,聯合貸款這個金融新事物浮出了水面,再次引發了業界及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由於聯合貸款的創新性、複雜性和多面性,讓監管部門始料不及,目前對聯合貸款身份的確定、監管制度的制定等都處於一種待定狀態,這讓聯合貸款陷入了一種尷尬局面,但就當前金融經濟發展實際看,對聯合貸款監管的定位再也不能遲疑不決和任意拖延了。

什麼是聯合貸款?搞過銀行工作的人都知道這其實與原來銀行機構之間存在的銀團貸款非常相似,甚至可以說是銀團貸款的一個“變種”。但有所不同的是,聯合貸款多半指互聯網金融組織或持牌放貸機構之間的一種“聯合貸款”,依據互聯網信息的高透明性,本著“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由2家或2家以上金融組織舉全力實現優勢互補,降低貸款成本,解決中小企業的普惠金融需求,或集中資金助推金融機構科技轉型走上快車道。

聯合貸到底有哪些作用?該採取什麼措施打破僵局?

聯合貸款是現實金融需求的倒逼,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金融規律發展必然,已到了非認真重視不可的時候了。因為目前它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它可重拾大型銀行機構信貸缺漏,利用各類金融組織獲客、風控、吸儲、管理之優勢,將綜合成本壓降至最低值,為普惠金融騰挪出足夠空間;為金融機構高效利用各種資源提供穩定的橋樑,從而為金融機構充分利用科技調配資源提供強有力保障。此外,還可為金融供給與金融消費場景崛起創造有利條件,推動金融供給與金融消費場景實現深度融合,使得以互聯網為代表的場景方能憑藉其用戶流量與金融機構進行助貸與聯合貸款合的作,進一步釋放金融服務社會的巨大潛能。顯然,聯合貸款也成為未來金融發展與創新的一種趨勢,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離不開它,民眾金融服務滿足也需要它,任何力量都無法可阻止它的存在與發展。

當然,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聯合貸款也不例外;且聯合貸款屬於金融創新就更加無法彌補其所存在的缺陷。就當前而言,聯合貸款也難以解決自身所存在的弱點: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可能會帶來不利,比如由於規模大幅增長,對貸款人信息採集安全保護不到位、逾期貸款外包催生涉黑暴力催收、金融機構與場景方彼此可能出現重複性收費等行為都有可能發生。而且,由於聯合貸款打破了現有經營區域和金融屬地監管原則的框框,加之貸款金融業務分工將變得更加細化,一些合作方沒有正規金融資質也有可能涉足核心金融業務環節,這會使得現有金融監管制度陷入無所適從境地。最為令人關注的是,隨著聯合貸款規模的大幅擴張,原本多家貸款可以分散風險,但如果風險內控機制跟不上,有可能累積更大的金融風險。

正是因為聯合貸款帶來的上述問題或挑戰,使得監管部門對聯合貸款的態度仍然猶豫不決,或者說還產生很多的擔憂。而且,由於本身監管力量不足、監管制度沒有建立,更對聯合貸款產生一種懼怕心裡;尤其是聯合貸款如果取得合法金融經營牌照、納入有效監管,需要監管部門重構一整套信貸風險監管體系,無形中要增加巨大的工作量,也帶來很大的工作壓力,這讓當前監管部門著實處於兩難選擇境地。但無論如何,不能因為聯合貸款本身存在不成熟或有風險,或者因為自身監管力量、監管體制體系不適應,就將聯合貸款無延期拖延,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也是壓制金融創新的行為,這些舉動或想法都是不對的,業界與民眾也都是不會答應的。

那麼,聯合貸款到底該如何適應監管、監管部門又該如何積極有效地對它實施監管?從目前看,聯合貸款破局關鍵是要找到監管與被監管之間的利益平衡點。

聯合貸到底有哪些作用?該採取什麼措施打破僵局?

首先,應找到聯合貸款自身發展利益訴求與監管部門之間利益訴求的平衡點,避免兩者利益衝突現象發生。聯合貸款是互聯網金融機構及放貸組織為了追求自身經營利益內在衝動與滿足融資需求者融資最大化目標外在推力共同推動的結果,聯合貸款創造者的利益訴求就是要求監管部門給聯合貸款合法身份,以便聯合貸款能正式粉墨登場,儘快走向正軌,迅速擴張市場,能更好地為中國經濟發展服務。然而,目前監管部門也有自己的難處,既缺乏足夠的監管力量,也缺乏有效的監管組織架構,他們不想在匆忙、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介入聯合貸款,擔憂由於監管機制不完善帶給聯合貸款很多隱患。因而,客觀地說,兩者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只有當二者訴求能得到有效溝通、達成一致看法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使聯合貸款得以順利誕生。為此,聯合貸款創造者應主動向監管部門靠近,積極反應自己的利益訴求,監管部門同樣也應以積極心態回應聯合貸款的利益訴求,兩者建立好信息互通機制,達成對聯合貸款監管的統一意見,聯合貸款創造者充分表達自己利益訴求時,應充分理解監管部門實際困難,給予監管部門充分準備的時間;監管部門在瞭解聯合貸款實際作用的基礎上,積極作為,加緊監管力量調整與配備,將制訂聯合貸款監管機制儘快納入議事日程,給予聯合貸款明顯的時間表和行動路線圖,讓聯合貸款吃上一顆“定心丸”,助推聯合貸款儘早活躍於我國金融市場。

其次,應找到聯合貸款風險內控機制架構與監管部門風險管控體系的平衡點,避免兩者風險錯位現象發生。聯合貸款雖然留有很多銀團貸款的烙印,但它依賴高度透明而快捷的互聯網信息技術,賦予了聯合貸款多功能的服務內容,因而是我國金融領域的一項信貸創新活動。作為一種創新,聯合貸款的創造者必須在風險內控機制架構上有所作為,按照聯合貸款的特點、形式、方向等有可能出現風險與漏洞的地方,構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控制功能強的內控機制,比如對參與聯合貸款的機構資質條件做出嚴格要求,設立好准入門檻比如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不良貸款率等,防止出現良莠不齊現象發生,從源頭上控制風險;在聯合貸款審批、發放及收回等方面建立嚴密的制度,防止各類人為道德操作風險發生,從管理上堵塞風險;在聯合貸款監督上,可組建聯合貸款監督機構,由參與機構派出責任性強、綜合素質高的人員參與貸前、貸中和貸後監督,實現聯合貸款監督全覆蓋;聯合貸款創造者在風險內控機制建立完善之後,及時向監管部門進行詳細闡述,消除監管部門對聯合貸款風險擔憂的“心病”,使得兩者在風險監管與控制上達成默契,消除風險監管錯位現象發生,讓監管部門根據聯合貸款創造者的風險內控機制,讓監管機構對聯合貸款建立起一整套嚴密的風險監管評價與考核體系,使得監管部門放心樂意地為聯合貸款放行。

聯合貸到底有哪些作用?該採取什麼措施打破僵局?

再次,應找到聯合貸款跨區域發展特徵與監管當局屬地監管原則的平衡點,避免兩者發展方向衝突現象發生。目前金融監管當局對銀團貸款監管主要依據2011年8月銀監會發布的《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來進行,《指導》雖然沒有對銀團貸款參與對象的範圍做出明顯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本地金融機構居多,由於信息較為透明,易於參與金融機構掌握風險,也不會發放風險外溢現象。而聯合貸款則跟銀團貸款有很大的區別,不僅依託了反映迅速的互聯網信息,而且聯合貸款由於參與者身份也會比較特殊,既可以是本地金融組織的參與,也有可能是本地金融組織與外地金融組織,或者兩者都是外地金融組織參與,這樣就會在金融風險發生上加大了概率,在監管上也增加了許多難度。由此,聯合貸款創造者在貸款參與對象的範圍上應做出明確規定,採取分幾步走的過渡形式來很好地解決這個現實難題,即在目前監管當局屬地監管原則下,適當對參與聯合貸款對象的範圍作出要求,比如本省或臨近的省市金融組織可共同參與聯合貸款,待金融監管體系打破屬地監管格局之後,再全面放開至全國金融組織都可參與聯合貸款。而金融監管當局也應根據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實特徵以及5G技術推動5G金融的全面到來,增強金融監管體變局的緊迫感和使命感,逐步改進與調整現有監管體系或監管模式,建立開放式、跨區域的金融監管體系,以適應金融機構越來越跨區域經營的現實需要,推動聯合貸款與金融監管的發展方向達成高度一致。

最後,應找到聯合貸款追求自身效益與監管部門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平衡點,避免兩者之間不協調現象發生。商商業金融經營組織“趨利避害”是天然的本性,且更多時候為了自身利益,不惜打監管擦邊球鑽政策空子,加劇了監管的複雜性和難度。而聯合貸款由於跨區域大、參與金融組織多、貸款對象複雜等因素,使得監管成本加大,也必然會導致監管的漏洞存在。如此,一些參與聯合貸款的金融組織為了追求自身經營效益最大化,在貸款戶信息採取與保密上、逾期貸款催生上、貸款業務品種上、貸款利率上都有可能出現洩密、暴力催收、規避監管、高利率等問題,這些問題發生有可能損害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人身安全、金融秩序穩定和普惠金融推廣,容易導致聯合貸款的“變異”,使聯合貸款背離它的發展初衷,並帶來較大的金融危害。由此,聯合貸款創造者應在對貸款者信息保密、貸款催生、貸款業務品種、貸款利率等方面作出嚴格制度規定,防止任何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現象發生;且與金融監管部門一道建立消費者權益維持機制,確保維權渠道暢通,對金融消費者投訴做到及時受理和處理,對於自身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絕不護短,嚴厲查處相關責任人直到金融消費者滿意為止。而且,金融監管當局加快《貸款通則》修訂,及時頒佈《聯合貸款業務指引》,將聯合貸款推向我國金融生活的前臺。唯有如此,才能使聯合貸款與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理念相協調,以消除金融監管部門的最大擔憂,最終確保聯合貸款運行在健康、可持續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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