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套路贷”被害人获退赔28万元

本报讯 朱某和潘某都是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的受害人,近日,他们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办理被骗款项退赔手续。

受害人朱某由母亲陪同前来,据了解,在广州工作的她更换手机号码后丢失了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几经辗转,终于联系到了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的办案同志,得知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的财产已经被法院执行到位后,立即请假赶来办理相关手续。

受害人潘某跟朱某有着类似的经历。她这次特意从黑龙江赶来,并为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当天,合肥高新区法院两位书记员协助受害人办理了身份确认、信息核对、材料填写等手续,法院将尽快把合计28万多元的被骗钱款退还给两位受害人。

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大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缴被告人财产发还被害人。今年3月26日,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共联系上12名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被害人,已向他们退赔被骗款项74万多元。

(熊伟亭 王君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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