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套路貸”被害人獲退賠28萬元

本報訊 朱某和潘某都是汪大軍等人“套路貸”詐騙案的受害人,近日,他們在親屬的陪同下來到合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辦理被騙款項退賠手續。

受害人朱某由母親陪同前來,據瞭解,在廣州工作的她更換手機號碼後丟失了辦案人員的聯繫方式。幾經輾轉,終於聯繫到了合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的辦案同志,得知汪大軍等人“套路貸”詐騙案的財產已經被法院執行到位後,立即請假趕來辦理相關手續。

受害人潘某跟朱某有著類似的經歷。她這次特意從黑龍江趕來,併為合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送上錦旗以表達感激之情。

當天,合肥高新區法院兩位書記員協助受害人辦理了身份確認、信息核對、材料填寫等手續,法院將盡快把合計28萬多元的被騙錢款退還給兩位受害人。

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汪大軍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追繳被告人財產發還被害人。今年3月26日,合肥中院二審維持原判。截至目前,合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共聯繫上12名汪大軍等人“套路貸”詐騙案被害人,已向他們退賠被騙款項74萬多元。

(熊偉亭 王君 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李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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