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法院為非法集資受害群眾發還700餘萬元血汗錢

恩施晚報訊(全媒體記者胡俊傑 通訊員司欣梅)“本以為血本無歸,沒想到‘打水漂’了的錢又失而復得,感謝法官們的辛苦付出!”近日,來鳳縣人民法院對楊某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款進行了發還,150餘名受害人拿到涉案款共計700餘萬元,因本系列案而產生的系列積案得到了及時化解。

2001年至2009年,楊某貴在來鳳縣某公司任法人代表期間,以建工業園區厂部辦公區、發展公司等名義,以按1%-10%支付月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剛開始的幾年裡,他還能正常兌付所承諾的利息。到了2009年,楊某貴實在無法償還本息,開始出現違約。2015年,有債權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此,楊某貴案正式曝光,楊某貴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並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經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指定,來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受理該系列案的執行工作。由於該案涉案金額大、受害人數多,極大損害了人民群眾合法財產權益,嚴重破壞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來鳳縣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執行法官多方調查,積極查找楊某貴財產線索,對其名下的房地產進行查封、清理、評估、拍賣、變賣,成功將房產變現500萬。另經來鳳縣法院協商,已於2017年年底將該案債權轉移多餘的200萬元資金從州中院劃撥到來鳳法院用於清償債權,提高了債權人的清償比例額度。後經過債權人代表討論、各申請人提出異議等階段,順利將此次執行到位的500萬元,全部發還給150餘名受害人,前後共計發還700餘萬元。

“化解金融風險,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是法院義不容辭的職責,同時也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唸的必然要求。”來鳳縣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依法履職擔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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