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東港法院為15名農民工討回“血汗錢”

東港法院為15名農民工討回“血汗錢”

“這工資俺要了三年都沒要回來,您這麼快就幫俺要著了!”7月6日上午,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熙熙攘攘,前來領取執行款的15名農民工,對執行局局長王向東表達感激之情。

今年4月份,東港法院執行局陸續受理了一批農民工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案件,被執行人是一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資金週轉問題,拖欠15名農民工工資11萬餘元達三年之久。案件受理後,王向東親自指導執行,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瞭解:該公司沒有足夠的流動資產可供執行,僅有固定資產廠房及設備等,公司尚在運轉中,發展前景較好。

考慮到強制執行廠房和設備將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轉,甚至會使企業面臨破產危機。與其“涸澤而漁”不如“蓄水養魚”,執行法官確定了最佳執行方案:只有讓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才能既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隨後,執行法官多次與該公司法人進行交涉,耐心向其釋法析理,勸其主動履行義務。感動於執行法官為雙方利益最大化的考慮,最終,被執行人籌借錢款主動履行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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