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东阳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葛正林涉嫌受贿罪一案今日宣判

10月24日上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东阳市人民法院原党委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葛正林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遂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权威发布】东阳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葛正林涉嫌受贿罪一案今日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6月至2019年2月期间,葛正林利用担任东阳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执行案件当事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3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考量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判决被告人葛正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019年第157期

ID:lssc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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