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介绍了斯太尔-曼利夏代表性的直拉枪机步枪家族,今天要说的是曼利夏步枪的另一分支,使用旋转后拉枪机的曼利夏步枪,这一系列还与一场专利诉讼有关。
事情还要从1888年德国装备的Gew.1888委员会步枪,也就是“老套筒”说起。Gew.1888委员会步枪是德国列装的第一种使用无烟火药步枪弹的军用步枪,该枪不是毛瑟兄弟的设计,是当时德国一个步枪设计委员会集体设计的结果。为了赶进度,Gew.1888大量采用其他国家步枪上成熟的技术,比如盒式弹仓和漏夹装填就借鉴了曼利夏直拉枪机步枪。因为此举,斯太尔公司发起了诉讼,声称这样做侵犯了斯太尔公司关于“曼利夏装填机构”的技术专利,诉讼以斯太尔公司胜诉告终,最终的结果是双方和解:德国可以继续生产Gew.1888步枪,但斯太尔公司也可在自己生产的步枪上使用Gew.1888步枪的旋转后拉枪机。
1893年,斯太尔公司为当时的罗马尼亚王国军队生产了一种曼利夏M1893步枪,虽然该枪也算“曼利夏步枪”,但并未使用直拉式枪机,而是使用Gew.1888式样的旋转后拉枪机,弹仓结构沿用曼利夏惯用的盒式弹仓、漏夹装填系统,发射一种6.5x53mmR步枪弹,弹容量5发。
这种曼利夏M1893步枪一共生产了195000支,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共向罗马尼亚交付了120000支步枪型和14000支卡宾枪型。一战爆发后奥匈帝国与罗马尼亚王国分属同盟国和协约国两个阵营,供货合同终止,尚未交付罗马尼亚的曼利夏M1893步枪被奥匈帝国军队采购,将口径改为奥匈帝国制式的8mm,发射8x50mmR曼利夏步枪弹,作为一战时期奥匈帝国军队的补充武器。
除罗马尼亚外,位于西欧的荷兰王国也使用过曼利夏旋转后拉枪机步枪。1895年,荷兰王国向奥匈帝国斯太尔公司订购了一种曼利夏M1895旋转后拉枪机步枪(注意不要和奥匈帝国自用的曼利夏M1895直拉枪机步枪混淆),以取代严重过时的贝蒙特-维塔利(Beaumont-Vitali) M1871 / 88黑火药步枪。曼利夏M1895旋转后拉枪机步枪结构与罗马尼亚采购的曼利夏M1893步枪极其相似,也是使用旋转后拉枪机、5发漏夹装填、6.5mm口径,发射6.5x53mmR步枪弹。除了步枪,还有一种装备骑兵和炮兵的曼利夏M1895卡宾枪,口径和弹容量与步枪一样,只是枪管大幅度缩短。最初荷兰人向斯太尔公司订货,到1904年起,荷兰购买了该枪的生产许可权,在国内自行生产。从1904年到1945年,荷兰一共生产了约470000支曼利夏M1895步枪和卡宾枪。
荷兰沦陷期间,在德国占领当局监督下6.5x53mmR步枪弹仍在生产,供应德国后方守备部队作为制式弹药的补充。为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这段时间生产的6.5x53mmR步枪弹采用过涂漆钢弹壳,被甲材料也比较随意,覆铜钢被甲、镀镍钢被甲,黄铜被甲都有使用。
1940年德国入侵西欧的战役爆发后,位于低地走廊的荷兰遭到德军入侵,弱小的荷兰军队完全不是德军对手,很快就全境沦陷。荷兰军队的曼利夏M1895步枪和卡宾枪也被德军缴获,作为守备部队武器使用,并给予了Gewehr 211(h)的编号。1945年德国战败,同盟国获得欧洲战场胜利后,光复祖国的荷兰军队装备了大量美、英提供的枪械弹药,剩余的的曼利夏M1895步枪和卡宾枪不再列入制式,从荷兰军队中淘汰撤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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