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城投集團一批領導幹部違規乘坐頭等艙、一等座被通報

新京報快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客戶端消息,日前,雲南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了雲南城投集團部分領導幹部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動車一等座問題。2015年至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領導班子成員10人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76次,超標準金額共計307194元。

1.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22次,超標金額286294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54次,超標金額68785元,由董事會辦公室原員工陳興斌購票、袁志偉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董事會辦公室原主任李波、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峰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核,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7次,超標金額43226元,由董事會辦公室原員工陳興斌購票、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董事會辦公室原主任李波、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董事長馮學蘭、原財務總監張萍、總裁楊濤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49次,超標金額64136元,由董事會辦公室原員工陳興斌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董事會秘書李波、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82次,超標金額110147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許雷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鍾靜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2.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楊濤。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6次,超標金額638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57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峰購票,原副總裁梁興超經辦、簽字報賬,經董事會辦公室原主任李波、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峰和財務管理部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8次,超標金額199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原副總裁梁興超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總裁王東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7次,超標金額28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原副總裁梁興超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審批報銷。

3.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馮學蘭。2017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6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馮學蘭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4.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蔡嘉明。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450元,由會展中心指揮部綜合部員工何清清購票和經辦,蔡嘉明簽字報賬,經會展中心指揮部綜合部部長李喬、會計人員蘇碧和財務部經理楊旌審核,財務總監李麗春審批報銷。

5.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楊曉軒。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18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楊曉軒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審批報銷。2019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7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楊曉軒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審批報銷。

6.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裁梁興超。2015年至2018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0次,超標金額442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4次,超標金額295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峰購票,梁興超經辦和簽字報賬,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峰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核,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超標金額96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原副總裁梁興超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超標金額51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梁興超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7.雲南城投集團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張萍。2015年至2019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8次,超標金額473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49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峰購票,原副總裁梁興超經辦,張萍簽字報賬,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峰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核,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5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張萍簽字報賬,經辦公室主任肖倫、會計人員嚴碧榮和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審核,原副總裁王東、總裁楊濤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5次,超標金額37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張萍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8.雲南城投集團原副總裁王東。2015年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超標金額3210元,由辦公室員工李洪峰購票,王東和辦公室員工李龍經辦、簽字報賬,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會計人員儲利峰和財務管理部原副總經理李莉審核,原副總裁何玉明審批報銷。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13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王東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9.雲南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馬慶亮。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25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馬慶亮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審批報銷。

10.雲南城投集團副總裁呂韜。2018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超標金額920元,由辦公室原員工梁詩敏經辦,呂韜簽字報賬,經會計人員鍾靜、財務管理中心總經理馬強審核,董事會秘書李波、總裁楊濤審批報銷。

同時,2015年至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下屬二級企業領導人員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453人次,超標金額共計354682元。其中,下屬二級企業主要負責人有13人。

此外,雲南城投集團還存在中層管理人員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問題。2016年2月,集團制定的《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差旅管理辦法》規定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交通工具可乘坐火車(包括高鐵、動車、全軟席列車)的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違反中央和省有關管理辦法。2015年至2019年,雲南城投集團本部各部門負責人及下屬二級企業領導人員違規乘坐動車一等座257人次,超標準報銷共計44658元。

原標題:雲南通報城投集團部分領導幹部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動車一等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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