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明代“衛所”軍制——不合時宜時,難免被取代

明太祖以興兵起家,早在明朝建立前,就設立了江南行樞密院作為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同時,又置具有中央侍衛軍性質與功能的左、右、前、後、中五翼元帥府等機構,成為"京營"的錐形。此外,分散於各地的二十ー翼元帥府就成為具有地方性質的軍事領導機構。後又改江南行樞密院為大都督府,將他最親近的侄兒朱文正從同僉樞密院事擢升為大都督,作為大都督府的最高軍事長官,"節制中外諸軍"。

明朝建立後,洪武三、四年(1370-1371),明太祖將各翼元帥府改名為"都衛""行都衛",洪武七年(1374)"定衛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ー衛,一千ー百二十人為ー千戶所之制一百一十二人為一百戶所,每百戶所設總旗二人,小旗十人"(《明史・職官志》),奠定了此後二百多年明代衛所基本兵數。

史話明代“衛所”軍制——不合時宜時,難免被取代

明代海龍城軍事遺址

衛所平時負責軍隊訓練與管理,而軍隊的調動權和指揮權則由皇帝直接掌握。衛所的軍戶世代相襲,編入專門的軍黃冊,與民戶相區別。軍戶家屬隨軍駐紮,屯田(軍屯)墾荒以自養。在民戶稀少的地方,衛所也兼管民戶。

洪武八年(1375)"都衛""行都衛"更名為"都司""行都司",成為省級軍事機構的通稱。洪武十三年(1380)在廢中書省的同時又分大都督府為左、右、前、後、中五軍都督府,以免軍權過於集中。五軍都督府各不統屬,分別管理京城以及各地的都指揮使司行都指揮使司、留守司以及直轄的衛、守禦千戶所。都司、行都司下轄衛、千戶所、百戶所。自此,明太祖基本完成了"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的軍事領導體制,衛所制度的管轄體系完全確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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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海龍城軍事遺址

明朝建立後,在元代行中書省的基礎上,劃定行政管轄區域和軍事管轄區城。在全國設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為最高行政長官,管一省民事。同時,設十三個都指揮使司,管轄一省軍事。另外,由於明朝是在驅逐蒙元勢力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因此,在作為防衛重點的北方地區多設了大寧都司(北平行都指揮使司)、遼東都司和山西行都司(宣德五年,在河北宣化增設萬全都司)。在西北地區和少數民族比較集中的地區増設了陝西行都司(治所甘肅張掖)、四川行都司(治所四川西昌)和福建行都司(治所福建建甌)。另有一箇中都留守司,設於朱明的"龍興之地"鳳陽。

太祖設計的衛所制度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有它的優勢,但弱點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軍官和士兵實行世襲制,使軍隊老少摻雜,戰鬥力必然低下。其次,軍隊以自己的電田收入供給自己,雖然減輕了民戶的負擔,但軍戶既要訓練打仗又要種田養家,並負擔各種沉重的軍役(特別是軍官為了發財,無限制地奴役士卒,使之如同軍奴),嚴重地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時間一長,他們就要想方設法脫離軍隊,剩下沒有逃亡的多為老弱病殘,戰不能戰,守不能守,逐漸失去了戰鬥力。

史話明代“衛所”軍制——不合時宜時,難免被取代

明代海龍城軍事遺址

另外,由於衛所制度的軍事指揮權和軍政管理權是分離的,軍隊的機動性也大成問題。特別是北部邊鎮的衛所軍分散駐紮在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綿延萬里的邊防線上,在行動迅速、出沒無常的蒙古騎兵的突襲下,倉促之間難以集中優勢兵力進行抵抗。而且,衛所軍平時只負責訓練,將領都是遇有戰事時從別處臨期調撥來的,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很難有效地發揮戰鬥力。

明成祖奪位後,開始對衛所制度進行調整和改革。除了大量增加衛所外,在頻繁遭受蒙古騎兵侵襲的北部邊鎮實行鎮戍制,即每鎮設置一名常駐官一一總兵官。總兵官的權力很大,"整飭兵備,申嚴號令,練撫士卒,振作軍威。務要衣甲整齊,器械鋒利。城堡墩臺坍塌以時修治堅完,官軍騎操馬匹責令飼養膘壯。仍督屯田糧草,並一應錢糧不許侵欺。遇有賊寇,相機戰守"(《宣府鎮志・詔命考》)。

史話明代“衛所”軍制——不合時宜時,難免被取代

明代海龍城軍事遺址

也就是說凡練兵、作戰、籌餉均由其負責。過去那種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缺點得到了克服,戰鬥力大為提高。總兵以下後又增設了副總兵、參將、遊擊、守備、備禦等,形成了完整的總兵職務體系。總兵、參將、遊擊等標下都有數量不等的軍人,他們或是從不同的衛所召集來的,或是由軍官從地方募集而來,或是從各營抽調來的,戰鬥力較強。此後,總兵鎮戍制度逐漸取代了衛所制度,成為北方"九邊"的軍事體制,後又推廣到了貴州、雲南、 湖廣等南方邊遠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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