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省司法行政三大基層基礎建設工作會議召開
10月29日至30日,全省司法行政三大基層基礎建設工作會議在永城召開。會議貫徹落實全國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省委基層基礎工作座談會、全國司法所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精神,總結推廣永城市加強三大基層基礎建設的經驗做法,安排部署今後一個時期全省三大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省司法廳廳長申黎明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基層是社會治理的重點和難點,也是社會治理創新的源泉和活力所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司法行政三大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緊迫感。
會議要求,要明確重點任務,全面加強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重點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司法所建設、縣級司法行政工作建設三大基礎工作。
在法治鄉村建設方面,要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營造“法在身邊”的濃厚氛圍。實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為每個行政村培養5-8名“法治帶頭人”,建立健全鄉鎮、村“兩委”幹部的學法用法制度。推動村(居)法律顧問參與鄉村社會治理,為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委會決策把好法律關。
司法所建設方面,要推動編制和人員下沉,使司法所人員配置不少於縣(市、區)司法局人員總數的60%。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每個司法所配備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同時,要加強司法所建設保障工作,用足用好政法轉移支付資金,抓好人民調解工作經費落實,確保2021年將全省司法所全部建成三星級以上規範化司法所。
縣級司法行政工作建設方面,要統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融合發展,強化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通過進駐政務服務大廳或自建等方式,拓展公共服務職能,努力為群眾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
會議期間,與會代表還先後到永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高莊司法所、城廂司法所、演集司法所、時莊民主法治示範村等地現場觀摩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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