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業主提出“我住一樓,一萬年不坐電梯,憑啥要交電梯費”這樣的問題,物業該如何解答?

三晉新視界


第一、對所有住戶都要一視同仁

既然是小區住戶,那麼就應該去交這些費用,並不是用不到就不去交了,不然其他的住戶也會鬧矛盾。況且一樓的價格與其他樓層的價格一樣,既然一樣為什麼會享受不同的待遇。

第二、用不用是你的自由

交了電梯費代表你有使用電梯的權利,但不代表你不用就不交。若你拒絕使用就等同於放棄了一項使用公共設施的權利,受損的是你,和物業沒有關係。

第三、你未必用不到電梯。

用不用得到電梯還是未知數,不能因為你口口聲聲說用不到就真的用不到,但物業不能因為你一句用不到就不收取你的電梯費。

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是小孩子玩過家家,享受什麼權利,履行什麼職責,遵守什麼契約,都是很嚴肅的事情。


席越


多層樓房加裝電梯,一樓住戶不交電梯費完全應該。因為電梯是用來乘用的,住在一樓的用戶,日常進出不需要乘坐電梯上下樓,讓一樓住戶交費是不合理的!有些人狡辯說,一樓的住戶有時候也上樓辦事,這樣就得交。那麼,住在樓上住戶的親戚朋友,也經常來你家,這些親戚朋友是不是也得交電梯費啊!?如遇緊急情況時,醫療、救護、消防都可能會用到電梯,我們能讓這些部門也交費嗎?!乘坐電梯就像出門坐公交車一樣,你上車了才付費,你不乘車,就讓你交費,你應該交嗎?在這個事情,別拿國家規定來說事,國家規定還有一個自願原則呢!再者也不能拿少數服從多數來說事,因為這不是民主選舉!這就好比是一輛公交車,誰乘坐,誰付費。


山人不在山


其實爭論的方向都錯了,不是一樓交不交電梯費的問題,是一樓不同意裝都不能裝,這也是國家法律所要求的,道理很簡單,買這個樓房的時候就沒有電梯,現在是加裝,記住這個加字,如果是加那麼好,你是加裝,就破壞了原來的設計和佈局,影響了一樓的採光,公用通道,傷害了一樓的利益,憑什麼要讓你裝,有人說可以方便樓上住戶,老人上下方便,這是事實,但是你買的時候沒有想到不方便嗎?每一層的價格是不同的,你是接受了爬樓梯不方便和價格的選擇的,選擇一樓的就有可能漲水被淹,頂樓就可能屋頂漏水的風險。而為什麼樓上要求裝電梯呢,甚至樓上沒有住老人也希望裝呢,說透徹了,增加了你的樓房附加值,有的到不是想住的方便,有的想裝了就賣,可以多賣錢了,當然人都有私心,這無可厚非,但是你要的利益不能傷害別人的利益,有的人拿什麼少數服從多數,拿外面的公共設施和現在樓房一樓也交電梯費用說事,那就更好笑了,如果新的樓房買的時候已經有電梯了,你買的時候就已經接受事實存在的電梯,你不接受可以不買,不是我們今天說的原來沒有現在加裝,公共設施是公共利益,可以少數服從多數,因為你不同意也沒有傷害你的個人利益,而裝電梯是傷害了個人利益,如果還說少數服從多數,那就是多數人的暴力了,比如,你們樓上所有的人都同意要一樓的人今天請你們去飯店吃一頓,樓上的所有人都會同意吧,這是多數吧,一樓能讓你少數服從多數嗎?這就是多數人的暴力,所以說不是討論一樓出不出錢的問題,是同意你裝不裝的合理合法性。


輕舟靠岸4


對此,深圳資深商事律師,廣東瀛尊律師事務所段海宇認為:

一、從合同法分析,在您與開發商或原業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賣方已經告知您該房屋屬於電梯房,您的房屋建築面積包括電梯間等配套設施的公攤面積並計入銷售價格,而且,一般情況下,您肯定會去看房,如果您不同意,可以不簽訂合同,既然選擇簽訂,就應當全面履行合同,否則就是違約。

二、從物權法分析,房屋和電梯間等配套是主物與從物關係,後者不能脫離前者獨立出售,一般而言,即購主物必須購買從物,就像您買電視機,不給您遙控,您同意嗎?

三、從經濟學分析,電梯間對房屋價值有正外部性,即後者即使您沒有使用也會增加您的房屋價值。

四、從實際上分析,您從入住以來,就真的沒有使用過電梯間嗎?即使您不用,為您提供服務的人或機構也要使用它,例如您用的水就是從樓頂的水塔來的,而維水塔就必須用到電梯間。


海宇段案


電梯費一樓必須交,不是說你一輩子不乘坐這個電梯,是你繳費是必然,不乘坐是你自己選擇的!你每天可以坐到頂樓再下來一樓,就把這錢賺回來了!像小區的路,你不能說你從來不走這個路,你就少交物業費!像個稅一樣,你不能說我這輩子沒call過警察,沒讓國家付出過,你就不交稅!買樓前有衡量,都是同一層樓,電梯是屬於這層樓所有用戶的,乘坐不乘坐只是你的選擇,哪怕你做乘坐,你還得交,因為這層樓不是你自己一戶獨立的,除非你買的別墅!


黃小翻


我家一二躍層,上二樓走室內樓梯。物業讓我交電梯費我交了,一樣的樓層的其他住戶說從來不用電梯的為啥要交費?而且這電梯間還佔用了我公攤面積!我說咱們這小區算是全市最好的了,電梯費沒幾個錢交了算了,一來更和諧不出矛盾,二來讓電梯維護得更好讓別人看見我們小區服務好我們的房子就更值錢了!於是都交了!一二躍層這些,很多人家裡豪車幾輛,還算計一百多的電梯費,就是覺得不公平,這樣說讓他們覺得他們也受益!


頁sure


一層住戶電梯該不該交電梯費,我個人認為,電梯是共公財產,是一個小區大家共同的,就要享有權,我使用權,如果單獨說一層一輩不用,不交電梯費,說不過去,1,頂層漏水,大家照樣要出錢,你總不能說,頂層是那一戶的,2保安在一樓大門口,不能說只保一層安全,樓上就少交物管費,3不能說綠化在一層,一層就交綠化園藝費。4,還有一層燈光,一層享受得多,就該多交。那不亂套才怪。


用戶7419759581715


我在哈爾濱,這裡所有的電梯房一樓住戶都不需要繳納電梯費,二層以上住戶按樓層加價。每層樓住戶的門卡只能叫自己樓層的電梯,其他樓層是去不了的!

想一下,如果一層住戶交電梯費,每次進電梯溜一圈就出來麼?別的層也都去不了!

說一層住戶需要上樓辦事的,我就不理解了,大家都很忙,一層住戶去樓上辦什麼事?如果樓上有親戚,那電梯費也是樓上親戚交過了,和一樓住戶啥關係?


小鑫不是很帥


一樓二樓交電梯費,對於經常不坐電梯的業主來說,確實有點冤,也有點不該。

有的人說,花園你沒有享受,沒有孩子,遊樂場沒人玩,就應該少交物業費了嗎?這個概念是完全不一樣的。綠化帶你不玩,但在你無意之中觀賞了,遊樂場沒人玩,那是暫時的,如果有了小孩就有人玩了。而電梯則不一樣,它是一樓二樓永久不會使用的東西。

在日常管理日趨精細化的今天,物業完全可以用現代化的手段做到誰使用,誰掏費,誰使用的多,誰掏費多的管理。那麼他們為什麼能做到而不那樣做呢,完全是為了他們的一己之私。

如果按照誰使用,誰掏錢的原則收取電梯費,那麼高層樓房就會賣不動或者只能低價出售。那損失的當然是開發商了。如果採取一攬子收費方式,讓坐不坐電梯,坐的多與坐的少的都一樣掏錢。讓低層業主拿錢去補貼高層業主。開發商不用費一槍一彈,就能把高層高價賣出,對開發商來說,有百利而無一害。

我贊成電梯按使用量收費。這樣比較公平合理。而高層的住戶,為了降低成本,只能讓開發商讓價,否則,大家就都不用去買。

誰使用誰掏錢,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我住16樓 支持1樓不用交電梯費 支持交電梯費的人 心裡已經畸形了 也可以稱為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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