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中自留地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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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於農村土地較為分散,一些年代久遠的土地性質早已無法分辨,因此在相關法律尚未出臺之前,依據當時的法律法規建設的房屋即便沒有取得相應手續,只要滿足房屋建設時的要求,同樣應當視為合法使用土地建設的合法房屋,在遇到徵收時同樣應當按照合法建築進行補償。另外,在土地流轉方面,自留地無法像承包地那樣流轉,被徵收人在與他人簽署土地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

目前,新一輪的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展開,關於自留地的確權問題目前雖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在部分省市已經將自留地納入確權範圍了,這意味著農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將得到進一步明確,這也為以後的自留地流轉等土地制度改革做好了鋪墊。土地承包經營權既然已經“三權分置”,那麼自留地也將相應的有其流轉經營的方法。


楊念平律師


第一,本次土地確權重點是進一步明確地塊的四至界線、實際面積、承包人,並不是對沒有明確承包經營權的諸如自留地等重新明確承包經營權。

第二,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凡已納入承包地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登記;目前尚未納入承包地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但應按實際面積記錄在冊。

筆者所在地即將結束的此次土地確權工作,相關登記證書也基本製作完畢,具體的工作也是這樣操作的:以前分給農戶的自留地沒有確權的,此次都不予以確權,只按實有面積作記載;自留地已確權變更為承包地的,按承包地進行確權。



本週末我們分幾個組到幾個社開展整社土地流轉的動員工作,以證載面積進行整社流轉,但也有2個社提出他們社裡分給社員的自留地沒有上證,這次也是沒有確權,希望另行計入流轉的總面積。當然,眾多的群眾也提得有道理,你是整社“端隊式”的進行土地流轉,完全以證載面積來計算土地流轉金,那麼他們就吃了虧,因為家家戶戶都有自留地,且這部分又沒有進行確權,沒有計入土承包證上的總面積。

而其他幾個社呢,已經在上一次確權登記時將各家各戶的自留地全部統一變更按承包地進行了確權,本次也尊重事實按承包地進行了確權,所以證載面積就基本上實際的土地面積,所以群眾對以證載面積進行土地流轉沒有異議。

那為什麼,此次確權時對自留地不進行確權呢,主要是群眾對土地越來越關注,加之自留地的相關問題較多,一是目前很難都解決好這些存在多年的問題,二是社員群眾很難形成一致意見。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您好,自留地也是需要土地確權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政策解答》第七條規定:關於自留地和園地的確權登記問題,要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妥善處理自留地、園地等確權問題,凡是納入承包地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確權登記。


宏詠華威法律諮詢


您好,

【什麼是自留地?】

首先,自留地是什麼?

要明白自留地的屬性,就要從自留地產生的歷史背景說起。可以說,自留地是農業合作社運動的遺物。新中國成立伊始,中央決定對新中國的農業、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其中,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主要形式就是開展農業合作化。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辦互助組為主,同時試辦初級形式的農業合作社的合作化形式逐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但是到了1952年冬,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出現了急躁冒進傾向,為此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文件進行糾正。

最終,在總結多年農業合作化經驗的基礎上,中共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政協二屆委員會及國務院二十次會議討論通過了《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草案)》,並由國務院發佈《關於發佈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草案的通知》,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草案)》推廣全國試行。

《草案》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為了照顧社員種植蔬菜或者別的園藝作物的需要,應該允許社員有小塊的自留地。社員每戶自留地的大小,應該按照每戶人口的多少和當地土地的多少來決定,但是每口人所留的土地至多不能超過全村每口人所有土地的平均數的5%”。至此,自留地的概念才在法律意義上得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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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遇徵收與承包地有何區別?】

明白了什麼是自留地以及自留地的來源,我們才得以探討在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對自留地享有的權益以及應該獲得的補償利益。首先,根據自留地的法律定義以及憲法規定,自留地同樣應該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戶對自留地享有的仍然只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在後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定後,自留地仍然被保留了下來,但是其又和一般的承包地有著細微的區別。這主要體現在自留地不承擔農業稅,因此,自留地成為了農戶更為重視的土地財產。

後來農業稅取消後,自留地在實際權益上來講與承包地已經沒有區別。只是由於缺乏相應法律法規的支撐,自留地在證件、合同或批准手續上可能較為欠缺,但這是立法及歷史原因造成的,不能就此否定農戶對自留地享有的權利。這樣看來,農戶對自留地享有的權利,可以說與承包地並無差異。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對自留地進行徵收同樣應當按照承包地進行公平補償,如此才能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關於自留地上的使用問題。

首先是建設房屋,前面提到,自留地與承包地在性質上並無大的差異,且同為集體所有個人使用,因此在自留地上建設房屋同樣應當依法進行申報審批,取得合法證件,完善相關手續。也就是說,當下自留地是不能隨便建造非農業設施建築的,其基本上屬於農用地範疇。

另一方面,由於農村土地較為分散,一些年代久遠的土地性質早已無法分辨,因此在相關法律尚未出臺之前,依據當時的法律法規建設的房屋即便沒有取得相應手續,只要滿足房屋建設時的要求,同樣應當視為合法使用土地建設的合法房屋,在遇到徵收時同樣應當按照合法建築進行補償。另外,在土地流轉方面,自留地無法像承包地那樣流轉,被徵收人在與他人簽署土地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

目前,新一輪的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展開,關於自留地的確權問題目前雖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在部分省市已經將自留地納入確權範圍了,這意味著農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將得到進一步明確,這也為以後的自留地流轉等土地制度改革做好了鋪墊。土地承包經營權既然已經“三權分置”,那麼自留地也將相應的有其流轉經營的方法。(作者:李小明)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前劃給農戶耕種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已併入承包地的要一併計算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第二輪土地承包時來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實有地塊數量、面積、邊界、位置登記,徵求多數村民意見,可以納入這次承包土地一併確權,但必須在表冊、臺帳和經營權證書上註明“自留地”。


金土地


您好,由於農村土地較為分散,一些年代久遠的土地性質早已無法分辨,因此在相關法律尚未出臺之前,依據當時的法律法規建設的房屋即便沒有取得相應手續,只要滿足房屋建設時的要求,同樣應當視為合法使用土地建設的合法房屋,在遇到徵收時同樣應當按照合法建築進行補償。另外,在土地流轉方面,自留地無法像承包地那樣流轉,被徵收人在與他人簽署土地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

目前,新一輪的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展開,關於自留地的確權問題目前雖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在部分省市已經將自留地納入確權範圍了,這意味著農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將得到進一步明確,這也為以後的自留地流轉等土地制度改革做好了鋪墊。土地承包經營權既然已經“三權分置”,那麼自留地也將相應的有其流轉經營的方法。


誠略律師事務所


首先國家搞農經權,決定做沒做完有個兩個95%的認定標準,一個就是村小組測繪土地面積有沒有達到整個村小組耕地的95%,一個就是確權發證到農戶手裡的有沒有達到95%,這個時候就看自留地面積了,一般政府為了完成指標,只要不衝突,能達到95%就不會去做自留地這一塊,但是個別地方由於其他原因滿足不了這個95%,就會拿其他土地來填入,當然前提是村小組2/3農戶同意,所以你的自留地如果滿足第一個條件,就不太好辦,畢竟對比原來政府存底,就知道你這土地原來的出處,但是如果你能讓村小組2/3農戶同意發包到你手上,那也是可以發包到農戶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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