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千多年前的秦漢時期存在著一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信息保密戰

引言

信息收集和信息保密自古以來就是信息戰的焦點。秦漢王朝處於帝制國家初建時期,統治者為了保證自己的政權能夠穩固而又安全運作,必然要採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哪怕是皇帝的瑣碎小事,也會成為當時保密的重點。那麼在秦漢時期,究竟何為秘密?又對何人保密?如何保密?

秦漢時期何事需要保密

皇帝的行蹤需要保密。這其中包括皇帝的住處、言論、出行、死亡等信息。對於皇帝的住處,秦始皇晚年沉迷長生不老之術,而又防止外人知道自己的蹤跡,為此制定了嚴酷的懲罰手段。一旦有人敢洩露秦始皇的行跡,就會被處死。

所居宮毋令人知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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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同樣是秦始皇,在《秦始皇本紀》有著這麼一段記載,秦始皇巡遊梁山宮,在山上看見丞相的儀仗陣勢浩大,丞相得知此事後裁減儀仗人員數量。秦始皇大怒,懷疑自己的隨行人員洩露了他的言論,於是將當時所有的隨行人員處死。國君的生死情況是國之大事,出於政治需要,必須要採取保密措施。秦始皇、漢安帝等人死後,都經歷了一段秘不發喪的時間。秦始皇死於出巡途中,隨行的丞相李斯等人直至返回都城咸陽後才公佈其死訊。漢安帝同樣死於出巡途中,隨行大臣秘不發喪,依照往常向皇帝提供飲食,直到回到宮中才公佈死訊。

宮省事務需要保密。秦漢時期除了與君主自身直接相關的各種信息之外,有關宮省的其他事項也在需要保密之列。當時制度,宮內有省,省在宮中,入宮有限制,省中戒備更嚴。由於禁省系君主日常居住的區域,省內情況更需保密。"漏洩省中語"即是當時的一種極重的罪名。漢成帝時期名臣孔光的事蹟就可以看出漢代嚴格執行宮省事務保密制度。孔光從宮中回到家中,絕不言宮中任何事情。甚至有人問他宮中的樹木是什麼品種,他也是附和一聲不作正面回答。

溫室省中樹皆何木。

嘿不應,更答以它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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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宮

軍事行動需要保密。軍事行動本身具有隱蔽性、突然性、有效性等特殊性,所以有關軍事行動的情報就更需要保密。在戰爭期間的軍事行動中,有關於各方對於保守軍事機密無不高度重視。楚漢之爭期間,劉邦退據漢中,這一期間劉邦就明修棧道,暗渡陳倉,這就是在為出關中方面打掩護。另外秦在統一六國戰爭中,秦國軍隊攻打趙國,先是以他人為主將,誘使趙軍麻痺輕敵,然後中途換馬,暗地裡更換多謀善戰且讓趙軍畏懼的武安君白起為上將軍,同時嚴令軍隊中有旦敢洩武安君擔任主帥的消息要被斬首,結果秦國軍隊取得了長平之戰的大勝,這是在統軍主帥方面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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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

公文書籍需要保密。秦漢時期,政務信息的傳遞主要是依靠公文文書,所以十分重視對公文文書內容的保密工作。漢成帝在位時,東平思王劉宇來朝,想要獲取諸子以及《太史公書》。於是成帝與王鳳商量這件事,王鳳表示堅決反對,給出理由是:諸子不是聖人讀物,《史記》中暗含權謀奇策,這些書籍不能傳到諸侯王手中。

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明鬼神、信物怪;

《太史公書》有戰國從橫權詰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阸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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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重要政務也需要保密。比如在官吏任用過程中,西漢賈捐之就曾經對他人炫耀自己在舉薦官吏方面的一些小道息,他自己說平恩侯可以擔任將軍,而期思侯可以擔任諸曹,結果正如他所言。同時他又說滿宣可以擔任冀州刺史。而且賈捐之還與他人密謀,互相薦舉,企圖謀取高位。事情揭發之後,賈捐之本人以洩露機密的罪名被棄市處死。

懷詐偽、以上語相風、更相薦譽、欲得大位、漏洩省中語、罔上不道。

漢武帝在位時,也曾發生過這樣的事件,某一類貨物的販賣行情被商人提前得知,於是他們囤積貨物,與朝中大臣分利。漢武帝得知大為惱火,認為正是自己身邊的人員洩密,於是洩密的嫌疑對象在壓力下被迫自殺。

吾所為,賈人輒知,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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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

又如,一些重大事件的真相,出於政治考量亦需要加以掩蓋和保密。漢成帝末年,丞相翟方進就因為受天子賜冊,被迫自殺。由於逼迫丞相自殺的實際原因和過程有種種不光彩之處,漢成帝便下令掩蓋翟方進被迫自殺的真相,為之保密,並提高了其喪事規格。而翟方進的死因在當時成為朝廷的秘密,人們都認為翟方進是因突發疾病而死。

秦漢時期是如何保密

保密最基本的原則就是防患於未然。秦漢政府制定一套系統化、規範化的保密規定,以公文保密方面為例。秦漢政府根據公文的對象、內容、用途、頒行方法等不同分別劃分為策書、制書、詔書、戒書等不同名稱,以及散見於各類史料中的秦漢其他公文種類名稱,同時還有府書、檄書、應書、牒書、爰書、舉書、遣書、報書、病書、別書、莫書、次書、赦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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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簡牘

另外在公文起草過程中的保密也相當要求。起草的公文文件,不僅其正式文本及其內容不得隨意傳播洩露,撰寫過程所形成的草稿亦需及時銷燬,以免流傳於外造成洩密。而且最後公文形成後,為了防止傳遞過程中發生私拆竊閱的行為,公文形成後需要加以密封。當時的公文密封制度,是在文牘之上覆以檢,以繩束扎,而後封泥加印。公文密封后,凡是屬於急件或密件,還需要有明顯的標識,以凸顯其與一般公文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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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泥

在保密規章制度下,一般來說就是要求各級人員嚴格執行保密規定。在作為從政規範的《為吏之道》中,就包含著"謹之謹之,謀不可遺;慎之慎之,言不可追"的嚴肅告誡。另外政府有關部門也要儘量控制知情範圍。知情範圍越小,洩密的機會和可能性也就相對越小。在秦始皇死後秘不發喪期間,除丞相李斯之外,也只有胡亥、趙高以及五六名宦者知道秦始皇已死的消息。另外漢成帝在位時,一直以剛直敢言著稱的京兆尹王章就曾抨擊權臣王鳳,此事正中成帝下懷,所以成帝屢屢召見王章密談。每次召見,左右隨從人員不得靠前。儘管成帝採取了這樣的隔絕措施,但還是不慎,給王鳳的一個親信留下了偷聽的可趁之機。消息洩露之後,無能而又無奈的成帝在王鳳的要挾下,將王章處死獄中。

同時當時在舉行一些重要的會談密議時,為了避免因隔牆有耳而造成知情範圍的擴散,常常會在會議場所的選擇與安排上頗費心機。西漢權臣霍光決定廢黜昏君劉賀,在議定和宣佈此項決定的兩次會議過程中,即採取了有效的會場戒備與保密措施。先是在劉賀不知悉的情況下,召集丞相、御史、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在未央宮集會,封閉會場,人人表態,在霍光的威懾下,當場決定了廢君事項。隨後,皇太后親臨未央宮承明殿,認可並宣佈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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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賀

如何處理洩密事件

嚴查洩密事件是最基本的要求。發現發生了重大洩密事件,往往會立即展開追查行動,在責任追查不清的情形下,凡與事件有牽連的嫌疑對象則難免遭受池魚之殃。如果洩露秘密的事實成立,責任者則必受嚴懲。官吏出於各種意圖洩露宮省的內情機密,是為"漏洩省中語"。擔此罪名者,處刑極為嚴厲,多至腰斬、棄市等極刑。有意散佈傳播本人章奏內容的大臣也將獲罪。不僅故意洩密者會受嚴懲,過失洩密者同樣須受查處。不該洩漏而洩漏秘密者,是為犯罪。不該知情而探知秘密者,也是犯罪。東漢楊倫敢於直諫忠言,上書進奏時因語涉敏感話題而被追究罪責。

查處洩密事件,除了追究洩密者本人的責任之外,還常常牽連其他一些相關當事人甚或無辜的親屬。霍山本人曾以坐寫秘書的罪名被追究罪責,而且為其借"秘書"的人亦因此而被罷免官職。無獨有偶,韓季朝"刺探尚書",竟然連遠在外郡為官的從弟韓演也會受到株連。

結語

秦漢時期,保密的重點大多圍繞君主和國家大事而展開的。事關國家行政運作的事務通通列入了需要加以保密的事項範圍之內。另外對洩密事件的追究與處罰,標準不一,因人而異,根據洩密者的身份以及洩密的內容、場合、對象、範圍、危害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處罰差異。其中一些保密基本原則和主要措施,也為後世歷代封建王朝所繼承和借鑑。

參考資料:《史記》;《漢書》;《後漢書》;《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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