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存在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信息保密战

引言

信息收集和信息保密自古以来就是信息战的焦点。秦汉王朝处于帝制国家初建时期,统治者为了保证自己的政权能够稳固而又安全运作,必然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哪怕是皇帝的琐碎小事,也会成为当时保密的重点。那么在秦汉时期,究竟何为秘密?又对何人保密?如何保密?

秦汉时期何事需要保密

皇帝的行踪需要保密。这其中包括皇帝的住处、言论、出行、死亡等信息。对于皇帝的住处,秦始皇晚年沉迷长生不老之术,而又防止外人知道自己的踪迹,为此制定了严酷的惩罚手段。一旦有人敢泄露秦始皇的行迹,就会被处死。

所居宫毋令人知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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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同样是秦始皇,在《秦始皇本纪》有着这么一段记载,秦始皇巡游梁山宫,在山上看见丞相的仪仗阵势浩大,丞相得知此事后裁减仪仗人员数量。秦始皇大怒,怀疑自己的随行人员泄露了他的言论,于是将当时所有的随行人员处死。国君的生死情况是国之大事,出于政治需要,必须要采取保密措施。秦始皇、汉安帝等人死后,都经历了一段秘不发丧的时间。秦始皇死于出巡途中,随行的丞相李斯等人直至返回都城咸阳后才公布其死讯。汉安帝同样死于出巡途中,随行大臣秘不发丧,依照往常向皇帝提供饮食,直到回到宫中才公布死讯。

宫省事务需要保密。秦汉时期除了与君主自身直接相关的各种信息之外,有关宫省的其他事项也在需要保密之列。当时制度,宫内有省,省在宫中,入宫有限制,省中戒备更严。由于禁省系君主日常居住的区域,省内情况更需保密。"漏泄省中语"即是当时的一种极重的罪名。汉成帝时期名臣孔光的事迹就可以看出汉代严格执行宫省事务保密制度。孔光从宫中回到家中,绝不言宫中任何事情。甚至有人问他宫中的树木是什么品种,他也是附和一声不作正面回答。

温室省中树皆何木。

嘿不应,更答以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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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宫

军事行动需要保密。军事行动本身具有隐蔽性、突然性、有效性等特殊性,所以有关军事行动的情报就更需要保密。在战争期间的军事行动中,有关于各方对于保守军事机密无不高度重视。楚汉之争期间,刘邦退据汉中,这一期间刘邦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这就是在为出关中方面打掩护。另外秦在统一六国战争中,秦国军队攻打赵国,先是以他人为主将,诱使赵军麻痹轻敌,然后中途换马,暗地里更换多谋善战且让赵军畏惧的武安君白起为上将军,同时严令军队中有旦敢泄武安君担任主帅的消息要被斩首,结果秦国军队取得了长平之战的大胜,这是在统军主帅方面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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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

公文书籍需要保密。秦汉时期,政务信息的传递主要是依靠公文文书,所以十分重视对公文文书内容的保密工作。汉成帝在位时,东平思王刘宇来朝,想要获取诸子以及《太史公书》。于是成帝与王凤商量这件事,王凤表示坚决反对,给出理由是:诸子不是圣人读物,《史记》中暗含权谋奇策,这些书籍不能传到诸侯王手中。

诸子书或反经术、非圣人,或明鬼神、信物怪;

《太史公书》有战国从横权诘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阸塞;皆不宜在诸侯王,不可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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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重要政务也需要保密。比如在官吏任用过程中,西汉贾捐之就曾经对他人炫耀自己在举荐官吏方面的一些小道息,他自己说平恩侯可以担任将军,而期思侯可以担任诸曹,结果正如他所言。同时他又说满宣可以担任冀州刺史。而且贾捐之还与他人密谋,互相荐举,企图谋取高位。事情揭发之后,贾捐之本人以泄露机密的罪名被弃市处死。

怀诈伪、以上语相风、更相荐誉、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语、罔上不道。

汉武帝在位时,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件,某一类货物的贩卖行情被商人提前得知,于是他们囤积货物,与朝中大臣分利。汉武帝得知大为恼火,认为正是自己身边的人员泄密,于是泄密的嫌疑对象在压力下被迫自杀。

吾所为,贾人辄知,益居其物,是类有以吾谋告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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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

又如,一些重大事件的真相,出于政治考量亦需要加以掩盖和保密。汉成帝末年,丞相翟方进就因为受天子赐册,被迫自杀。由于逼迫丞相自杀的实际原因和过程有种种不光彩之处,汉成帝便下令掩盖翟方进被迫自杀的真相,为之保密,并提高了其丧事规格。而翟方进的死因在当时成为朝廷的秘密,人们都认为翟方进是因突发疾病而死。

秦汉时期是如何保密

保密最基本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秦汉政府制定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保密规定,以公文保密方面为例。秦汉政府根据公文的对象、内容、用途、颁行方法等不同分别划分为策书、制书、诏书、戒书等不同名称,以及散见于各类史料中的秦汉其他公文种类名称,同时还有府书、檄书、应书、牒书、爰书、举书、遣书、报书、病书、别书、莫书、次书、赦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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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简牍

另外在公文起草过程中的保密也相当要求。起草的公文文件,不仅其正式文本及其内容不得随意传播泄露,撰写过程所形成的草稿亦需及时销毁,以免流传于外造成泄密。而且最后公文形成后,为了防止传递过程中发生私拆窃阅的行为,公文形成后需要加以密封。当时的公文密封制度,是在文牍之上覆以检,以绳束扎,而后封泥加印。公文密封后,凡是属于急件或密件,还需要有明显的标识,以凸显其与一般公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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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泥

在保密规章制度下,一般来说就是要求各级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作为从政规范的《为吏之道》中,就包含着"谨之谨之,谋不可遗;慎之慎之,言不可追"的严肃告诫。另外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尽量控制知情范围。知情范围越小,泄密的机会和可能性也就相对越小。在秦始皇死后秘不发丧期间,除丞相李斯之外,也只有胡亥、赵高以及五六名宦者知道秦始皇已死的消息。另外汉成帝在位时,一直以刚直敢言著称的京兆尹王章就曾抨击权臣王凤,此事正中成帝下怀,所以成帝屡屡召见王章密谈。每次召见,左右随从人员不得靠前。尽管成帝采取了这样的隔绝措施,但还是不慎,给王凤的一个亲信留下了偷听的可趁之机。消息泄露之后,无能而又无奈的成帝在王凤的要挟下,将王章处死狱中。

同时当时在举行一些重要的会谈密议时,为了避免因隔墙有耳而造成知情范围的扩散,常常会在会议场所的选择与安排上颇费心机。西汉权臣霍光决定废黜昏君刘贺,在议定和宣布此项决定的两次会议过程中,即采取了有效的会场戒备与保密措施。先是在刘贺不知悉的情况下,召集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在未央宫集会,封闭会场,人人表态,在霍光的威慑下,当场决定了废君事项。随后,皇太后亲临未央宫承明殿,认可并宣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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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贺

如何处理泄密事件

严查泄密事件是最基本的要求。发现发生了重大泄密事件,往往会立即展开追查行动,在责任追查不清的情形下,凡与事件有牵连的嫌疑对象则难免遭受池鱼之殃。如果泄露秘密的事实成立,责任者则必受严惩。官吏出于各种意图泄露宫省的内情机密,是为"漏泄省中语"。担此罪名者,处刑极为严厉,多至腰斩、弃市等极刑。有意散布传播本人章奏内容的大臣也将获罪。不仅故意泄密者会受严惩,过失泄密者同样须受查处。不该泄漏而泄漏秘密者,是为犯罪。不该知情而探知秘密者,也是犯罪。东汉杨伦敢于直谏忠言,上书进奏时因语涉敏感话题而被追究罪责。

查处泄密事件,除了追究泄密者本人的责任之外,还常常牵连其他一些相关当事人甚或无辜的亲属。霍山本人曾以坐写秘书的罪名被追究罪责,而且为其借"秘书"的人亦因此而被罢免官职。无独有偶,韩季朝"刺探尚书",竟然连远在外郡为官的从弟韩演也会受到株连。

结语

秦汉时期,保密的重点大多围绕君主和国家大事而展开的。事关国家行政运作的事务通通列入了需要加以保密的事项范围之内。另外对泄密事件的追究与处罚,标准不一,因人而异,根据泄密者的身份以及泄密的内容、场合、对象、范围、危害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处罚差异。其中一些保密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也为后世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和借鉴。

参考资料:《史记》;《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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