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面推行安樂死,是給病者帶來了幸福,還是給親人帶來更多的痛苦?

品味人生1659320


我說我是支持安樂死的。當人不能有尊嚴的活著,就應該有尊嚴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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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與安樂死不相關的事,1998年,我父親拉不出尿到鎮衛生院去治療,主治醫師給我父親注靜脈點滴,洗腸。治療了十多天,沒見效果我從外面趕回家,見到父親肚皮膨脹像西瓜,因痛苦而呻吟,整夜不眠。第二天,我送父親到市裡醫院,醫生立馬診斷"前列腺肥大致尿瀦留“。先排尿,再補充各種元素,後來動手術。後來我翻到普通中專衛校課本,有一個病種”前列腺炎,肥大,尿瀦留"等標題,再回到老家,數了一下父親靜脈輸液留下的玻璃瓶一共19個。本來拉不出尿,反而輸19瓶500毫升液到體內。不禁悲從中來,直想罵娘,想到庸醫害人,真是要人命,不是咔嚓一聲,而是抽筋剝皮剮肉折磨人。一個鄉村赤腳醫生,對診病一竅不通,情有可原,鄉鎮衛生院的醫生,最低也是醫學大專畢業,還有本科生。連一個最基礎的老年常見病都不認得,這些人在學校,真不知道翻沒翻過書,真不知道是如何實習跟醫生學習的。庸醫害人,要錢,還抽筋剝皮。


笙默揚藝術


我覺得,晚期病人,已無法治療病人,經本人同意,可以推行安樂死。

2018年我奶奶得癌症去世了,從小父母離開我們外出務工,所以和奶奶比較親近,可以說我受我奶奶的影響比較大。她是一個堅強的女人,在我看來也是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人,當地人提起她都是讚不絕口,關於她的事蹟,後面有機會再介紹。

就是這樣一個人,2018年查出得了癌症,經過診斷已經是晚期了,我們還是不甘心又輾轉去了重慶,結果也是一樣,醫生的建議就是回家安靜的讓她老人家離世,這個結果讓一家人打擊不小,回來後我還是沒有隱瞞住她的病情,因為我無法在她的面前掩飾內心的情緒,她知道病情後知道自己沒有多少時間了,也很堅強,她說她不怕死,每天當地來看她的人絡繹不絕,擠滿了屋子,好像再一一告別。日子一天天過去,十多天後她開始吃不下東西,就喝一點水,後面水都喝不下了,人瘦的只皮包骨頭了,時不時的乾嘔,看著她這麼痛苦真的好難受,那個時候我就在想要是人能安樂死,或許是給她最後的尊重,能讓她少受點痛苦離開。


漂流的筆者


我支持安樂死,一個人得了不治之症,對於患者本人太痛苦了。每天要經歷各種治療,心理跟身體上的痛苦都很厲害。對於家人,不給治療於心不忍,而且不治的話會落的一個不孝的罪名,治療呢又會落得人才兩空。我老公爺爺就是得了癌症,不忍心拖累兒女,又不想自己太狼狽選擇了自殺!


農村胖媳婦


這個問題出的好。我也是病人家屬看病花了幾十萬。報銷才十來萬。現在沒治了。就是國家出臺了安樂死的法律。我在家裡一個人說了也不算。沒有辦法。從我內心中來想。這法律我是絕對贊成的。真的是勞命傷財啊!我姐她沒成家,一直我管著呢。他是國營廠工人。我是個農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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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人建議。如果是重症,生活也無法自理。又不知道自己生病了。成了植物人的那種。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還活著。活著的人又太累了,就這樣折磨很久很久。把病人活活哦死,折磨死。這種痛苦。真的是一種煎熬。我經歷過。


蒲幼文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講的是中國人重病之後平均好幾年才會死,而美國他們幾乎重病之後一年就會死。他們幾乎沒有常年癱瘓在床的家人,因為他們會簽署一個協議,就是當需要進行創傷式醫療行為的時候就停止搶救。比如說插管,鼻飼管,喉管,呼吸機什麼的,這些都屬於二次創傷性的醫療器械。他們很多人在清醒的時候簽了那個協議,所以在人不行的時候就不進行那種創傷性的搶救了。中國不同,插得那麼多管子,自己躺在床上沒有什麼質量了,家人還覺得放棄治療是道德綁架,所以很多就會一直躺著,花著錢,其實是滿足了活在別人眼中的樣子。巴金我記得是癱瘓了幾年才死的,明明有思想有感覺,但是自己不能替自己做決定,躺在那完全就是為了家人而活。挺沒意思的。說真的這個和安樂死還有不同的區別。安樂死是主觀選擇要死,那個協議是告訴醫院不要那麼搶救自己,算是被動的吧,我覺得挺好。可以完全避免將來無尊嚴的躺著,要有我就簽署。


馬爾代夫的魚257378394


應該提倡,預感到治不好了,於其讓他躺著受罪還不如讓他痛痛快快的走,如果讓他自然死亡,多受了很多罪不說,還要葬送裡很多錢,往往弄的人財兩空,死人不得好死,活人會欠好多債久久不能翻身,同樣也是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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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一種概念叫生前預囑,也就是指在健康或者意識清楚的時候簽署的,自己在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時要或不要某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

很多人一般會這樣說,當我生病或發生意外時,已經不可救治或失去自主意識時,我要求不許實施氣管切開,氣管插管兒等損壞肉體的手術,我選擇放棄治療,請讓我有尊嚴的離開。

其實這也相當於一種變相的安樂死,就是放棄治療,不再忍受這份痛苦,保留最後一次尊嚴。這個概念叫尊嚴死。

安樂死的爭議很大,很多國家都認為,處死刑執行,必要的警情任務和戰場之外,任何人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而有些人恰恰認為這是對生命的尊重,很多人以治療無望,只能忍受著巨大的痛苦等死,這是一種殘忍,不如讓他沒有痛苦的離開。而很多人不認可,這也沒有錯兒。所有患者家屬,在任何一個階段,都期盼著奇蹟的發生,只要還有一口氣兒,這就是活人,萬一要是有奇蹟發生呢?並且,無論如何,這也是由自己決定一個親人生命的選擇,誰又能忍下心來呢?

當然這些都是情感上所說的。實際上,雖說我國沒有把安樂死作為合法化,但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說,安樂死已經是事實存在的。比如到最終的放棄治療,最後停止輸液,不再打強心劑,不使用呼吸機,包括停止使用氧氣,這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不也是等於安樂死嗎?只是沒有使用藥物加快其死亡進程而已。兩者的區別一種是使用藥物,讓病人沒有痛苦死去,一種是放棄治療,讓病人帶著痛苦早一點兒死去,讓他再沒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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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如果真的推行安樂死,我舉雙手贊成。

安樂死對病人對家屬,都是一種解脫。

死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病魔纏身,苦不堪言,又醫治不好,想死死不掉,想活又活不下去,病人痛苦,親人煎熬。

只能眼睜睜看著親人一天天,生不如死的熬下去,束手無策,除了心疼還是心疼,除了難受還是難受。直至油盡燈枯,病人才得以脫離苦海。親人得以解脫。沒有切身經歷,很難體會當事人的感受。用油煎刀剜形容一點不誇張。

人人都會老,都會生病,我想,如果我老了,身患絕症,經受疾病折磨的時候,來個安樂死,對我來說,那是天賜的福氣。如果硬抗著等死,那要遭多少老罪……想想都害怕😱

安樂死,兒女們可能接受不了,對他們來說,眼睜睜看著親人被安樂死,也是一種殘忍。也許一輩子心裡的陰影都難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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