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司機賺錢不本分 介紹賣淫被判刑

「警法」司機賺錢不本分 介紹賣淫被判刑

出租車,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出租車司機更是城市文明的宣傳員。但有些出租車司機為了蠅頭小利,不僅違反職業道德,更罔顧法律,充當起嫖客和賣淫場所的掮客。

01

案件一

嫌疑人李某利,翁牛特旗烏丹鎮出租車司機,2018年10月25日應兩名乘坐出租車人的要求,介紹2名賣淫女到烏丹鎮某賓館與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獲利192元,被翁牛特旗公安局烏丹派出所查獲,2018年12月27日,因犯介紹賣淫罪,被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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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件二

嫌疑人紀某偉,戶籍地赤峰市林西縣,在翁旗烏丹鎮開出租車,應犯罪嫌疑人王某(女)的要求,為王某容留的賣淫女招攬嫖客,在載客過程中,乘客一旦有“找小姐”的意願,紀某偉就將乘客送到王某經營的旅店,或者為其牽線搭橋,從中牟利,後被翁牛特旗公安局烏丹派出所查獲,連同王某、毛某某一同起訴,2019年3月11日,被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五千元,違法所得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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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警法」司機賺錢不本分 介紹賣淫被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這裡翁旗警方提醒各位出租車駕駛員,切不可貪圖蠅頭小利,稀裡糊塗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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