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概念是如何確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有“中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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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中人”這個詞是一個民間術語,其對應的是“老人”和“新人”;回想2014年9月30日,為了緩解養老保險金的壓力,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合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此後,事業單位的職工,如企業職工,開始參加養老保險,有的事業單位有職業年金等養老保障;

為確保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福利不減,已經建立了10年的過渡期。從2014年10月1日到10月24日,事業單位有三種退休人員。

第一個是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已經退休的公共機構的退休人員。我們稱之為“老人”,養老金支付的方法被稱為“老年人的舊方法”。

二是參與改革前的工作。過渡期退休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於“中人”,相應的養老方式是“中間人過度法”;

第三是2002年10月以後退休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於“新人”,相應的養老金計劃發放方式是“新人與新辦法”;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真的很亂,很多“中人”想不明白,先退休的“老人”養老金,比後退休“中人”養老金還多幾百元,這是為啥呢?

事實上,這是正常的,現在的“中人”養老金是提前退休金,當“中間”養老金再核算時,養老金也超過了“老人”,所以現在養老機構“中人”最期待的是“中間”養老金可以儘快實現;

事實上,在2018下半年,“中人”的好消息不斷,前幾天,四川省說,“中人”養老金在年底前重新核算,並完成了報銷工作;“中人”期待著四年的退休金,終於斯特朗。挺起!事實上,除了四川省要兌現“中人”養老金,等待下半年工資增長率2018的數據外,其他省份也會有所調整,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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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不設“中人”的。

“中人”是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參加工作,改革之後退休的人員,是和“老人”和“新人”並存的三種人之一。

就以機關事業單位為例,自從2014年10月1日以來退休的工作人員即“中人”的養老金,到現在為止,很多地方都沒有計算清楚。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呢?問題應該是出在“中人”的視同繳費上。

  1. 雖然是視同繳費,但是,實際上還是沒有繳費,個人賬戶和統籌部分都是虛帳。這樣在計算養老金時如何計算?這個時間裡的個人賬戶存儲額沒有一分錢,那麼,職工就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
  2. 另一方面,由於一個人的幾十年來的工資報酬一直都是不斷變化的,以往很多地方也沒有現在的電腦等電子產品,所以,在計算“個人指數化平均月工資”時的工作量和困難都是非常大的,同時,也容易出現錯誤。
  3. 假如一個人現在突然不在了,那麼,這個人在視同繳費年限裡的存儲額及職業年金能不能繼承?這也是必須面對的。
以上這三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應該就是因為有“中人”的原因才出現的。

因此,有人提出,養老保險制度如果不設“中人”,只有“老人”和“新人”,以上的狀況就完全可以避免了。就是說,在臨界點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一律按照“老人”的辦法執行退休政策。臨界點之後參加工作的一律是“新人”,按照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執行。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既減輕了相關工作人員的繁重的計算,也不至於出現五年還算不好、也算不清楚養老金的情況了。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

不過,話又說回來,既然已經這樣確定了,作為“中人”的這一大部分人,就相信我們的相關職能部門,他們一定會在有限的時間內,計算清楚養老金並且及時補發還沒有發到位的那部分養老金。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只是時間上要有一個過程,我們就耐心等待等待吧。


結語:不設“中人”的養老保險制度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不是不行的。


中小學教育者


“中人”的概念

“中人”概念最早的提出,實際上源於2015年人社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按照這一概念,實際上我們可以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按照2014年10月1日為時間點進行劃分並定義。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並退休的人員叫做“老人”;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叫做“中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參加工作並退休的人員叫做“新人”。

老、中、新三類人群退休待遇的不同

(一)老人的退休待遇計算方式。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養老金計算方式是這樣的:用退休前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標準乘以退休時總工齡確定的計發比例,再加上退休時職務所決定的退休生活補貼數額。

除了養老金之外,當然還有一定的其他住房補貼等待遇,這些不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內。

(二)中人的退休待遇計算方式。

(1)新辦法退休待遇。國家對中人提出的退休待遇改革後計算的新辦法是這樣的:養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跟企業退休人員的計算方式完全一樣。

不過,國家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建立了補充養老保險機制——職業年金。

另外,過渡性養老金也有過渡係數,過渡係數是1%~1.4%,一般參照當地企業退休人員的過渡係數執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時間是從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時間,被稱為視同繳費年限。不過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會額外被計算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是根據退休時本人的職務、職稱、級別、薪級等因素確定的。

企業退休人員的過渡性養老金,是從1995年前後各地建立統賬結合養老方式之前的繳費年限。企業退休人員一般也沒有視同繳費指數,上海等一些地區視同繳費指數沒有級別統一按照1計算。

(2)10年過渡期。按照人社部文件要求設立的十年過渡期是從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過渡期內實行的基本原則是“保低限高”。以老辦法退休待遇為基礎,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用10年時間從10%逐步過渡到100%。如果新辦法比老辦法待遇低,那麼只發放老辦法退休待遇。

為了保障老辦法退休待遇的與時俱進,國家規定了老辦法退休待遇的計算公式。以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資為基礎計算出原始退休待遇,參加2015年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調整,同時按照以後年度的工資增長率調整進行增加。如果在後面年度職務、職稱進行了提升,那麼會額外增加退休補貼數額,並參與以後年度的工資增長率調整。

(三)新人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公式非常簡單,實際上跟企業退休人員完全一樣,都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的餘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關於計算公式,充分考慮到了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退休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等因素。“工齡”——繳費年限,將起更重要的作用。

當然機關事業單位還有職業年金制度,企業也有企業年金制度,不過都不納入統籌結算。領取完畢,不再有養老保險基金兜底。

結論

“中人”概念,一般是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為起因確定的範圍。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會對之前的連續工齡或繳費年限產生影響,國家通過發放過渡性養老金補償之前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的待遇。

由於企業也有過渡性養老金,所以企業也有一定數量的“中人”。不過這些“中人”都是在當地實行統賬結合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參加工作的人。


暖心人社


“中人”概念,是伴隨著市場經濟取向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應運而生的,企業“中人”概念誕生也已經20多年了,而企業“中人”的過渡期規定,也只有短短的5年時間。在過渡期間,企業退休“中人”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按規定必須進行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現在,企業的過渡期業已結束,企業現時退休人員中的退休“中人”仍佔較大比例,其基本養老金計發,隨著老計發辦法壽終正寢,已經不需再按過渡期規定進行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了,現在只要按新計發辦法即“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直接計算執行即可了。

很顯然,隨著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因制度模式、基本框架、費用繳納、計發辦法等核心要素與企業現行辦法完全一致,企業“中人”概念也就自然而然被借鑑“拿來”了。這也就是,以2014年10月1日並軌開啟之日為臨界時點,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即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無疑!

止目前,機關事業退休“中人”的10年過渡期,已過去將近整整5年時間了。在過渡期間,機關事業退休“中人”必須進行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也就是必須進行原老計發辦法與“中人”計發辦法相比較,進而再按保低限高要求確定機關事業“中人”所應享受的基本養老金數額。從2024年10月1日起,由於機關事業退休“中人”的過渡期結束,基本養老金計發只按“中人”計發辦法計算執行,也就可以了!

時移世移。企業退休“中人”的基本養老金計發依然如故,也就是企業退休“中人”的視同繳費年限養老金,即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補償辦法沒有任何變化。而機關事業退休“中人”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己今非昔比,主要表現就是已經把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指數進一步分解細化了,由職務指數、級別指數和調節指數這樣3個小指數所組成,也就是已將視同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補償方法與指數範圍,做了適度的調整與改變!


劉正民


樓主你好,中人的概念一般情況下我們指的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後,機關事業單位交納養老保險之後,那麼在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稱之為是中人,當然也包括公務人員,那麼這一部分人員因為在2014年10月份以後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所以說在自己養老金待遇的計算方式上採用了新辦法和老辦法將結合的原則來進行取高補低。

所以這就意味著中人退休金的待遇,很有可能和這個事業單位老人退休金的待遇形成一定的差距,那麼也就出臺了中人10年的過渡期限在2014年10月份以後,到2024年9月份以前有10年的過渡期,那麼在這樣的過渡期內是可以獲得補償性養老金待遇的,第1年退休的人大約可以獲得10%的補償養老金,最後一年退休的人大約可以獲得100%的補償金,養老金每一年按照10%的比例來進行遞增。

所以說這就是所謂的事業單位中人,當然我們企業單位當中也是有中人的,但是我們企業單位當中的中人不以中人相稱呼我們按照視同繳費年限來約定,因為如果擁有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那麼也是可以過獲得過渡性養老金待遇補償的。


懂社保


樓主您好,中人的概念是如何確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都有中人嗎?那麼中人的概念主要針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的人群,他們這一部分人群被稱之為是中人,為什麼呢?因為我們都知道從2014年10月份以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逐步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所以說他們開始繳納了養老保險,所以在今後計算自己養老金待遇的方式上出現了新的變化,所以被稱之為是事業單位的中人。

因為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的人員,在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上將採用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取高補低,所以說,比起事業單位的老人可能會出現一定的偏差或者差距,那麼形成這樣差距的話,我們就按照這個2014年10月份以後到2024年9月份之前,這10年設置為是過渡期,那麼在這過渡期之內退休的人員都被稱之為是事業單位的中人。

並且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是可以享受到我們基本過度性養老金待遇的。所以說事業單位的中人相對於事業單位的老人來講,他的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將變得更為複雜,其實最終他們二者之間所拿到的養老金可能是大體相同的,但是由於是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給予補發的,所以說最終拿到手的這個養老金的時間可能比較晚一些,僅此而已。


社保小達人


關於中人的解釋很多,主要說說2014年養老金並軌後的機關事業和企業退休的“中人”。

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

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老人”。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間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中人”。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24年9月30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新人”。

2、企業單位退休“中人”

企業單位退休“中人”,主要是指2014年9月30日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之後通過調動到企業工作並在2014年10月1日後在企業退休人員,他們即無法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辦法理退休,也無法完全按照企業繳費年限的規定辦理退休,要對2014年9月30日前的工作年限進行視同繳費年限認證後,才能辦理退休,這部分人叫企業單位退休“中人”。


龍泉居士abc


都有!也都有如何計算的規定!

"中人″提法在1995年即有啦!

"老人″,"中人″,"新人″!

而且也有"各年份如何計算的規定與標準辦法″!具體如下:

企業裡一九九四年前參加工作的,即有"視同繳費期年限″的職工,均為中人!

"老人″為1994年前已退休的!

"中人″就是有"視同期"也有"繳費期″的職工!

"新人"即1995年後參加工作的。

"事業單位″裡貌似以2014年前退休者為老人!(即沒繳費年限的)

有"視同期″又有"繳費年限″的為"事業退休`中人′″!

2014年後參加工作的事業單位人屬"新人″!

明白嗎?

此解釋和適用於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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