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良華被“雙開”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章良華黨性原則缺失,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受賄事實;違反廉潔紀律,長期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為近親屬向服務對象借錢用於炒股,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接工程,獲取鉅額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章良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章良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章良華簡歷

章良華,男,1963年7月出生,漢族,湖北江陵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11月至1996年3月,任荊門市沙洋區副區長;1996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荊門市沙洋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歷任荊門市沙洋區委副書記、沙洋縣委副書記;2001年2月至2003年5月,任荊門市委副秘書長;2003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荊門市鍾祥市委副書記、鍾祥市市長;2006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荊門市東寶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湖北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湖北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湖北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湖北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簡歷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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