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5000元的貨品僅獲賠50元,順豐保價被曝名不符實,你怎麼看?

東震木


關於物流賠償問題我們公司也經常遇到,物流業規定是保丟不保損,我覺得這個行業規則不太合理,我們公司9月份就出現了一宗產品在物流運送過程當中被損壞事件,當時也投了5000元保險額度,在賠付過程中物流公司一直不積極面對,一直拖到十月中旬,由公司法務部門發律師函到涉事快遞公司才總算有了答覆,從賠1500元談到3300元金額才告終,其實我們這批產品價值7000元,沒辦法只能認載了。


紫氣東來661319


首先保價5000元的快遞只賠50肯定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物品損失比例申請賠償的!

第二咱重點說說!快遞公司在已經收取保價費並完成郵寄後再來說物品與保價不相符 簡直笑話!

被保價物品與價值及保價費是否相符,是不是應該在保價寄送之前就確定好?

如果不相符 那快遞公司 為什麼要按物品價值收取相應的保價費呢?

你收完保價費 發生問題了 為什麼又說不相符呢?所以快遞公司給出這樣的說法解釋簡直就是無恥!!

根據我個人觀察 現在保價費僅僅是快遞公司的“利潤點” 為什麼這麼說呢!原因很簡單:

一個普通快遞員能對客戶的各類別物品做出相應的價值評估嗎?答案是肯定的:不能!

既然不能 那麼物品的保價費是根據什麼而得來的呢? 客戶的口頭報價對吧!

在一般過程當中對於快遞員 快遞公司 高報價=高保價費=高利潤

這種保價之後不合理賠償的案例很多 問題就出在保價定價這個環節!

這個環節需要快遞公司來合理解決 不應該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對待顧客!

換言之無論物品價值與保價金額是否相符!哪怕這東西只值一分錢!我保價100萬!

快遞公司接受保價並收取相應的保價費!就相當於快遞公司認可!否則你可以拒絕或降低保價金額!也可以拒單!

但一旦收單,那麼這件物品在快遞過程中的損壞與丟失賠償比例都應以100萬為基數進行計算賠償!

希望快遞從業者 從根本問題上考慮並慢慢完善各個環節 !

不要簡單粗暴的對待顧客!不能因為一些別又用心的人而傷害了所有人!


耿直的不講理


快遞公司亟待解決的就是信譽問題,他那格式化的合同消費者是看不到的,出事了就拿出那種一般消費者見不到的合同和你打官司最終還是消費者吃虧,這裡的水很深,老百姓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讓人宰割,呼籲有關管理部門嚴格的管理,還老百姓一個明白,一個公道。


a林中王


這個新聞說明,中國企業界的信用口碑的建立,任重道遠。現在企業喜歡玩文字遊戲,包括網貸和保險,比如拍拍貸廣告說貸款十萬,最低利息一個月6元,實際上是6元的好幾十倍。


西湖閒話


名不符實現在成為許多服務行的常態

許多的服務行業為了吸引眼球,不顧實際,誇大其詞,真的出現了問題,就拿出了霸王條款或摳字眼以其專業來對付普通客戶的非專業,客戶因無專業知識,只能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我們現在提倡誠信,誠信中國。南門徙木立信,早在幾千年前的商鞅已為我們立了典範。因誠信使秦的經濟快速發展,超越其它的國家。而今,許多企業為利益置誠信於不顧,會流失好多固有的客戶,也會減損企業效益。

順豐這一事件不能當成個案,窺一斑而知全豹,應引起全體企業者警覺,防患未然,為誠意中國努力


君夫Lk


保價的意義,就是不管損壞,或者遺失,都應該按照保價賠償,要不然還要保幾份,它又不是買保險,有很多種險,這應該是中國的法律,制度還不建全,弱勢群體得不到保障,買保險不也是很多扯皮的,找各種理由不兌現,各行各業都有這種事發生,期待完善。


用戶湖北一丁


就我公司而言,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先確認損失情況,如果是全部損毀或雖然是部分損毀但是造成整體已無使用價值,那麼照價全賠;如果是部分損失,也要跟收件人協商,比如說食品藥品部分損失,收件人聲稱懷疑其餘部分受到汙染而不可使用,這是可以理解的,快遞公司就不能只按部分損失賠償,應按略高於部分損失賠償,但不能高於保價金額。

保價5000的只賠償50,如果真只有這麼點比例的損失的話,用戶都可能不會去計較;如果不是這麼點損失的話,賠償50就簡直是個笑話,用戶保價5000為了啥啊?


鬥戰勝佛4110


最終賠付以保價,實際價值,破損程度幾方面綜合考量的,某些人以為保多少隻要出險就都賠付是想當然以及自我陶醉式的聰明。


周長飛782


這個相當正常,現在哪個行業不玩這種把戲,沒出事前啥都敢承諾,出事後就不是那麼回事了,所以說想開點,能維權就維權,實在不行就自認倒黴吧。


林區小樂


個人觀點,我寄東西全部都是走順豐,寄過很多次幾萬的東西都沒有保價,也從來沒有出現過丟件遺失損壞的件。就中國快遞行業來看如果順豐都不行,那其他的更拿不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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