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農民工可以找甲方討薪嗎?怎麼討薪?

小平頭88


臨近年底,對於國內勞務用工密集型行業領域,如建築施工行業,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問題一直是一項重要的社會民生問題。由於建築施工行業的特殊性,年底通常是勞務人員集中結算薪資的時間節點,加之建築農民工群體數量龐大,一旦出現工資拖欠問題,極易出現社會影響嚴重的“農民工討薪”事件。

因此,每臨歲末也同樣是國家重點整治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時間節點。一如此次的農民工欠薪治理冬季攻堅行動,多部門聯合下,以強力的行政手段直接對涉事企業進行查處,保障農民工群體能夠如期、順利領取工資回家過年。尤其今年年底的清欠工作,相關部門制定出明確的清欠時間表,為廣大農民工群體提供了一道重要心理保障。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行政力量主導的臨時性治欠行動,儘管“力度強、見效快”,但實際上並未觸及到“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核心,因此,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我國建築行業發展與社會民生保障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1、行政整治與司法懲處,欠薪壓力集中於直接用人方

此次四部門聯合整治行動,是我國行政力量與司法力量的集中體現。近年來,我國一方面不斷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的行政監管力度,另一方面也不斷健全完善關於欠薪治理、欠薪懲處的司法基礎保障。如:

1)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入刑;

2)2013年1月,最高法院發佈《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和有關法律事務問題,為惡意欠薪犯罪設置了相對比較低的入罪門檻。

3)2019年8月13日,人社部發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為專項立法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進行意見徵詢。

其中,第二項的司法解釋規定是目前建築市場勞務糾紛常用的法務判決依據,此次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就援引其中內容表示:

懲處內容: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滿足以上條件,欠薪數額較大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拒不支付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過以上內容可以發現,無論行政整治還是司法懲處,其主要針對對象都是最直接的用人方,即施工單位、勞務公司或包工頭。而眾所周知,農民工工資欠問題的直接原因固然是用人方未能如期準時發放應發工資,但根源與主要原因,實際上卻是源自於業主開發商的工程款拖欠問題。

在低價中標,且業主開發商佔據市場主導地位的整體建築市場環境下,承包商想要獲取項目,往往會被要求帶資或墊資施工,這就導致其資金鍊條十分脆弱,一旦上游開發商拖欠發放工程款,下游施工方就可能面臨資金鍊斷裂風險,以致於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因此,可以說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實際上是上游開發商通過拖欠工程款發放,將相應的資金壓力轉移給下游施工單位所造成的結果。而正如上文所述,目前相關的行政整治與司法懲處,都集中針對下游施工、勞務、包工頭,並未觸及農民工欠薪問題的根源與核心,因此很難徹底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當然,從農民工社會權益保障角度而言,臨近歲末,行政司法力量下的整治行動,的確是短期內快速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有效辦法。

2、制度建設與制度保障,源頭上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

相較於行政力量下的短期權益維護保障,毫無疑問,制度層面的相關建設更能長久、根源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如廣泛推廣應用工程擔保制度,從市場準入、工程款與工資支付保障等方面,有效防範、避免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

支付保障: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涉及兩項支付保障內容,即直接原因下承包商對於農民工工資發放的支付保障;以及源頭上開發商對於承包商工程款發放的支付保障。

前者,通過承包商向建設工程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一旦承包商未能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由保證人代為履行工資支付義務。後者,開發商通過委託保證人向承包商提供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一旦開發商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工程款,由保證人代為履行工程款發放義務或賠償相應損失。

兩大支付保障功能,一方面保證施工承包商準時受到來自開發商的工程款資金,減少其資金壓力,避免出現資金鍊斷裂風險,從而保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另一方面,即便施工承包商自身出現財務問題,無法按規定發放農民工工資,保證人也可以代其償付,有效保障農民工群體的工資發放。

市場準入:

通過發達國家工程擔保制度的發展應用,我們看到工程擔保制度在建設活動主體市場準入篩選與風險防控方面的更多可能。如美國的工程擔保制度,承包商能否獲得作為保證人的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保證擔保,直接決定著其能否參與相應的市場業務活動。

緣何如此?答案即在於:美國保險公司依靠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建立具有權威性的風險評價體系,從而將對市場業務准入篩選的話語權,有效地傳導到工程建設領域的產業鏈環節。

美國工程擔保制度發揮的市場準入作用,對於國內工程擔保制度發展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目前,我國工程擔保市場上,銀行、保險公司與擔保公司三類保證人主體同時並存,且保險保函即工程保證保險,近年來在政策與市場上的發展勢頭十分迅猛,這為借鑑與發展美國工程保證保險的功能模式,提供了較好的優勢條件。

以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例: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出現,其主要原因固然在於業主開發商的拖欠工程款發放,但與施工承包商自身缺乏足夠的財務風險抵禦能力也密不可分。

一旦工程擔保制度能夠發揮出有效的市場準入篩選作用:

1)一方面,通過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結果掛鉤,令不具備相應資金實力的開發商,無法獲取施工許可,在市場準入門檻上提前規避可能出現的工程款拖欠風險;

2)另一方面,通過對施工承包商資金實力、工程業績、風險應對能力等多方面的審核與評估,將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風險較大的企業排除市場業務範圍,從而強化建築市場中施工承包商的整體企業實力,防範和避免出現農民工欠薪問題。

綜上,對於施工單位、勞務公司、包工頭的行政司法整治活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這一重要的社會民生問題。只有在制度層面,通過相應的制度保障作用,才能從根源上有效防範和避免相應風險因素的出現,從而徹底解決長期困擾我國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工保網


農民工遭拖欠工資,一般都是承包方資金不到位,甲方會按工程進度分期把錢付給承包方,工人要支工資時還因為甲方錢不到位,或者進度沒達到付款時間,一般有實力的包工頭會先墊付工人工資。



如果到了年底,甲方沒有給承包方付款,承包方有錢也不會再墊付工人工資。他們想借民工人多來向甲方討要工程款,民工也不願去找甲方,民工找甲方一是看到底甲方給沒給承包方,二是想讓甲方壓制承包商或包主頭。


三年前在寧波一化工廠幹管道安裝,年底工資一拖在拖,民工們找老闆,老闆讓找項目部,項目部說不欠你們老闆錢。最後30多人在早上8點甲方上班時候把廠門攔住,不讓甲方工人進廠,最後甲方讓進去三個人代表。說的很好老闆要真不給工資,我們給你們發工資。

兩天後項目部把錢轉給了老闆,自然民工也郜拿到了工錢。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與經歷。


田野金子


第一,儘量和甲方協商,或者給關鍵人物適當好處,爭取儘快下款

第二,如果實在沒有協商的餘地,先走勞動監察,因為勞動監察只負責工人工資,其他費用是不會替你要的,剩下的只能起訴,不過需要時間和精力去消耗。

第三,就是所謂的討薪了,不建議什麼攔路跳樓威脅,那種方式太極端。最好採取和平手段,帶上工人去甲方辦公場所靜坐,吃喝拉撒睡全在那,就算他報警警察叔叔來了也會同情你


春暖花開1523630


我18年給西安三彩互聯網租賃有限公司的孑公司金手藝幹裝修活,全墊資,我有公司驗收單,財務賬單,三彩把工資扻打給了另外一個子公司皮皮貓公司,錢一直不給我,我把三彩和金手藝告到西安未央法院,法院判我敗訴,我跟金手藝是有合同的,我該找哪個部門要錢


用戶4131792995374


1、法律規定和維權方法不細給你普及了,很多在實踐當中都是無用的,估計發包方沒給包工頭結算,包工頭欠你工資也給不起你了。

2、如果包工頭給不起你錢,去勞動監察投訴什麼用也沒有,而且還得罪包工頭,你得讓他站在你這邊。

3、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把包工頭、發包方,承建方等等都給告了,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責任,因為現在工程都是層層轉包,都是屬於無資質非法轉包或者分包,你一告一個準。不懂法律不怕,找個人寫封起訴書就行了,讓包工頭給你弄個出工記錄。


民間那些事兒


今天我在這裡說下農民工的工資問題。我承包工地十幾年。不管甲乙兩方有沒有收到。業主的錢,只要工人沒拿到工資。找勞動局備案。勞動局會通知業主,業主會找總包。想辦法先付工人工資。就算下面包頭跑路。人工費就是幾萬,幾十萬,100多萬200萬。公司的利潤上千萬。他們不差這幾個小錢。所以。討薪的過程中。不要做出過激的行為。找出一兩個代表。找公司討薪。最慢一個禮拜全部解決。這是我親身經歷了十多年。你也別去發院告。如果你去告。法院受理半年判下來。你的工資也所剩無幾。打工不犯法。討薪不犯法。你就坐在辦公室。警察來你也別怕。現在是法制社會。給他們講道理。最終會得到解決的。


浩然123552226


我來說二句,我今天剛去甲方討要了去年欠我的錢共計三萬五千元,經過是這樣的,先去建設局下設的滴欠辦公室登記,填好什麼工程,給哪個甲方(名稱)乾的,多少工程量,多少工程款,什麼時間乾的,錄好你的信息,他們就去找你幹活的甲方去執會,甲方收到知會後很快就給你辦理,核實好工程量和工程款,一個星期就給你錢了,不知我說的對你有沒有用,反正我是要著線了,謝謝。


王孝弟892


受誰僱傭找誰要薪,甲方是建設方,發包給乙方,乙方組織人員施工,有些甚至是二包三包四包,最後是包工頭,你是包工頭組織的也就是負責為包工頭打工,其實你應該向包工頭討薪,結果現在很多農民工被包工頭當槍使,直接去面對總包或者甲方,包工頭唆使農民工說是甲方拖欠了工程款,你只要去討回來你的工錢就有了,其實有多少農民工知道其中錯綜複雜的工程糾紛呢,糊里糊塗的被推到了鬥爭的最前沿


腦洞大開85


這就是我們國家為什麼出現欠薪的原因,沒錢要造房子,試問普通百姓家裡造房子有欠薪的嗎,可以說極少數吧,那麼國家為什麼不出臺甲方負責制呢,如果出臺甲方負責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欠薪一樣極少數


春泥5304


農民工是特殊群體,當然可以直接找甲方,建設方討薪,法律支持的。甲方可帶出總包方,分包方共同作為被告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