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渭法院:受傷多年索賠無果法院執行快速賠償

(通訊員:周斌)“這真是拯救了我們一家人啊!沒有想到,我要了多年的賠償,你們不到二十天就要回來了。”一位中年男子緊緊地握著承辦法官的手,遲遲不肯鬆開。“大哥,這是我們應盡的職責,你把錢拿好,趕緊存起來吧!”在法官的勸說下,這名男子才離開了辦公室。11月4日,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在臨渭法院周斌執行團隊幹警的悉心調解下終於得到了妥善解決。

事情還要從2017年11月說起,安徽籍務工者王秋華受某工程分包方高建國(化名)、渭南市恆天勞務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簡稱勞務公司)僱傭在渭南市高新區一處工地施工時,不慎從高處跌落受傷。後經醫院救治診斷為:顱骨骨折、顱內損傷出血,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等。在王秋華住院期間,高建國和勞務公司僅支付了部分醫療費,剩餘再未賠償。為此,王秋華於2018年11月將高建國和勞務公司起訴至臨渭法院。經法院審理查明王秋華損傷已構成十級傷殘、後續治療費為10000元、誤工期限為180天、護理期限為60天。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由高建國和勞務公司分四期向王秋華連帶賠償144218元。但過了雙方約定的第一期賠償日期後,王秋華多次索要無果,無奈於2019年10月向臨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周斌執行團隊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通過閱卷,發現該案系涉民生類案件,立即啟動執行線上、線下查控程序,同時聯繫申請執行人王秋華瞭解情況。一見面王秋華就向承辦法官哭訴著“我是外地人,在渭南舉目無親,全家就靠我一個人掙錢養活,現在受傷兩年了,每月得不少錢吃藥治療,自己不僅留下了後遺症,還沒有任何收入,如果賠償再要不回來,一家人就沒有辦法活了……” 看著40多歲的大男人哭紅的雙眼,承辦的法官心裡久久不能平靜,長期的基層工作經歷,讓他始終對弱勢群體的困難感同身受!不能讓農民工兄弟身體受傷的同時,心裡再受到傷害。

隨即周斌執行團隊傳喚被執行人,高建國、勞務公司委託代理人龐某到庭後,均表示目前資金週轉困難,暫時無能力賠償,並且對雙方之間的賠償比例存在分歧。談話的同時,查控結果反饋,兩名被執行人名下有車輛和房產,但銀行沒有存款。若立即進行查封、凍結、拍賣資產程序,申請執行人的利益得不到立即實現,更不能解決其家庭生活困難的燃眉之急。

考慮到申請執行人的特殊情況,當天下午,周斌立即帶領團隊一行人趕到被執行人所在工地,對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嶽某和高建國釋法明理,明確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所產生的嚴重後果以及王秋華目前的困難狀況。經過一番耐心、細緻地講解,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嶽某當場向法院保證,自己想辦法在十日內向申請人兌付兩期賠償款,後期的賠償一定按時到位,他們公司和高建國之間的分歧,雙方協商解決。十日後,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承辦法官的見證下交付了74218元,其中包括雙方在調解協議中約定未到期的一筆30000元賠償款。

至此,王秋華持續多年的索賠終於得到了落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