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渭:科技監控違法 民警有效落實

3月24日16時許,臨渭交警大隊閆村中隊民警在107省道查緝布控時,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有一輛號牌為:陝V牌照的黑色桑塔納轎車由北向南行駛,預警提示該車已達到報廢年限,指令中隊民警予以攔截,中隊民警立即行動,在閆村街道一處攝影門店前,發現了該車,民警立即上前檢查,民警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令人吃驚的是駕駛人邱某竟然沒有機動車駕駛證,而所駕駛的轎車2017年已經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民警立即開具強制措施,暫扣車輛,並口頭傳喚違法嫌疑人邱某到閆村中隊進一步處理。

臨渭:科技監控違法  民警有效落實

到中隊後,民警告知邱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同時依據第一百條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邱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一千五百元罰款等違法行為,中隊將對邱某依法進行處罰。

臨渭:科技監控違法  民警有效落實

經詢問邱某得知,該車是邱某2018年從車販處低價買來為自己學習駕駛證考試練手用的平時只是在村道練練手,不上路。當時也沒有在交通管理部門查詢車輛狀態,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今天邱某為了給孫子照百天照,感覺路程很近,抱著僥倖心理上路,導致了這次違法行為。聽到因為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要強制報廢車輛和罰款2000元和自己無證駕駛罰款1500元時,邱某懊悔地告訴民警,因為自己一時鬼迷心竅,貪圖便宜,心存僥倖,真是悔不當初。

交警部門提示:買車一定要到正規銷售商處購買,不要貪圖一時便宜,造成後續一系列的麻煩,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首先要有合法的駕駛證件,避免像邱某這樣因駕駛報廢車輛和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上道路行駛的嚴重違法行為發生,給自己和家庭經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訊員 曹武傑 編輯 楊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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