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吃豬肉鋌而走險,“不差錢”大媽後悔莫及

南報網訊(通訊員 雨公宣 楊漢石 記者 徐寧)說到小偷,一般都會聯想到是為了財物,盜竊嫌疑人一般也都是遊手好閒或者是沒有經濟來源的人,近日,雨花臺警方抓獲了一名盜竊嫌疑人,不僅“不差錢”,家庭條件還非常好,只因一時貪念竟然在超市裡盜竊了豬肉……

10月26日下午5時許,雨花臺公安分局西善橋派出所接到轄區一超市工作人員的報警電話,稱其抓到一名偷豬肉的小偷。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報警人袁某介紹,當時她正在幹活,看到一個老太太在買肉,奇怪的是老太太並沒有把肉放在購物籃裡,而是走到背對監控的地方將肉放到了隨身攜帶的手提包裡,袁某覺得不對勁,便暗中觀察。

之後又看著老太太買了辣椒和青菜,隨即去收銀臺付錢,確定其只付了辣椒和青菜的錢總共8.2元,而豬肉在手提包裡自始自終沒再拿出來,就立即將老太太攔了下來,並要求其打開手提包,發現老太太手提包內裝有一袋價值61.53元的豬肉。面對鐵的證據,老太太啞口無言,袁某隨即就報了警。

據袁某介紹,今年豬肉價格一直飆升,已經漲到50多元一斤,很多人嫌貴選擇了其他肉類,但像老太太這樣直接偷走的還是第一次見,實在不能理解。隨後民警將老太太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並通知了其兒子前來。

老太太兒子告訴民警:母親姓遲,今年52歲,自己家中並不差錢,自己和妹妹對母親都很孝順,一般母親想要什麼我們都盡力去滿足,母親經常在超市買菜,今天不付錢的情況還是第一次見。經審訊,遲某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自己之所以會盜竊是因當日下午,在超市買菜時,看到暴漲的豬肉價格,想買又嫌太貴,一時貪念就順手把一包豬肉放到了手提包裡,想著直接偷走帶回去吃,沒想卻被當場抓獲。

目前,遲某因盜竊違法行為已被雨花臺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個別市民不應抱著僥倖心理“順手牽羊”實施盜竊,哪怕金額不大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此外,作為超市經營者應增強防盜意識,注意店內人員進出及人防、技防措施,不給小偷可乘之機。最後,如發現店內商品被盜,應及時報警處理,不能因盜竊嫌疑人現場賠償就息事寧人,這樣並不是“幫助”嫌疑人改邪歸正,還很有可能會縱容他們的“僥倖心理”,進而帶來更加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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