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還款能力,但是有還款意願,只是暫時沒有財產執行,法院會判他為失信執行人嗎?

哈哈的小牛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也一直在參與執行工作。對於您的問題,我很負責任的跟你說,如果沒有還款能力,但是有還款意願,只是暫時沒有財產,法院會不會將其列為失信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的態度。也就是正常情況下上述情況,你跟法院溝通,法院是不會列為失信人的,反之,列為失信人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接下來我會結合辦案經驗,一一為你介紹為什麼我會那麼說。


首先,一般法院執行局接到一個案件後,第一時間是下發文書通知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義務,如果規定時間未履行,會被拘留,時間往往是15天,而且會有很大的罰款。然後呢,執行局會根據全國的銀行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賬戶裡是否有錢,如果有,直接凍結,通知銀行劃撥,如果沒有,會進入到房產車輛的查詢,看看被執行人名下有沒有財產,如果有扣押,防止變賣逃避債務,如果沒有,進入下一個執行環節。等到執行局查無所獲之日,往往都會將其列為失信人,對其進行曝光及限制消費,這個時候他就成為了失信者了,進入了誠信的黑暗排行榜上了。也就是說沒有履行,一般都會將被執行人列為失信人,而不是跟其他回答者說的那樣,想還錢但是沒財產,慢慢掙錢慢慢還就不會列為失信人。這個是可以肯定的,現實的執行就是這樣的,因為將其列為失信人也是一種為申請人解決訴求的手段,現實中往往也是真的操作的。


但是也不是說只要還不上,即便你想還只是暫時沒錢就會被列為失信人,不是這樣的,如果被執行人找到你,希望你能給他一些時間,他會盡量還你錢的話,而且你同意了,此時你可以去執行局找到執行法官,一定要跟他講明你的想法,暫時不希望將被執行人列為失信人,法官往往都會同意的,因為一定程度上理解執行法官是為你服務的,既然你的訴求是這樣的,法官肯定成人之美呀,不然難道硬要將其列為失信人嗎,除非吃飽了沒事幹的。還有就是你只是申請暫時不將其列為失信人,而不是永遠,在以後的日子裡,如果被執行人沒有按照承諾來做,你完全可以去申請將其列為失信人,一樣可以的。

所以說是否將其列為失信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的態度。

我是法律解憂君,喜歡的可以點點關注點點贊,有問題的可以評論留言互動,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有嚴格限制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做了列舉式規定,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根據題主的提問,沒有可供執行財產,沒有還款能力,但是並不逃避履行,嚴格申請是不應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但是要注意一定要保持跟法院溝通,把自己的情況告知法院,也不能有找不到人的情況,一旦出現找不到人,法院基本都會被這樣的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另外,如果屬於題主所說的情況又被列入實行被執行人名單的,發現後應該及時申請法院糾正!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律師老朱


不會的。要相信法院的執法能力,寧可放過壞人,也不想冤枉一個好人,這是法律的一個準則。

1.什麼叫做失信?失信是指答應了,也有能力,但是拒不執行。在法院判決之後,欠款人有能力去還部分或者全部款項,但就是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拒不還款,這才叫失信。

2.在法院執行庭執行過程中,法院會先尋找證據,發現欠款人是有一定償還能力的,但是在同欠款人進行法院判決履行過程中,欠款人採取了失聯、拒不配合,或者答應了但是就不執行。這時候才會把它歸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包括拘留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進行起訴。

3.如果表達了強烈的還款意願,同時又積極同法院進行溝通,而且配合法院的工作(例如交付法院財產清單、說明現在及未來收入情況、闡明自己未來對於償還債務的想法和幹法)。在法院進行查證之後,發現確實現在無財產可以執行,法院將會採取執行終結工作,並不會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

那後續會怎麼樣呢?待一段時間之後,執行人有了一定積蓄,或者按照前期每月溝通的還款方案進行按時履行,或者債權人發現有了新的財產,法院可以再啟動執行工作,此時欠款人如果積極配合,還將不在名單之內。

但是確實也有極端情況,有些欠債人已經年老體衰失去工作能力,僅靠低保或者僅能維持生活的養老金生活,那法院執行終結可能就是真正的最終終結了。

所以欠款人如果不想進失信人名單,那必須配合法院工作,前提就是交付財產清單和收入明細。這是對於法院決定是否將它放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關鍵。後續就是看他配不配還款工作,這兩點決定了最後欠款人的命運。

法律也是有溫度的,不是僅僅是懲罰,更多的維護好公平,讓大家都能正常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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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肯定會上黑名單,即便法院掘地三尺查到你名下確無任何財產和無任何存款,即便你跟法院協商有還款意願,但法院依然會認定你是故意隱瞞和故意不執行,那些說不會的都是理論上,書本知識看多了,因為我就是個例子,我一不偷二不搶三不騙四不賭五不嫖,是辦工廠倒閉欠的錢,沒欠私人錢,只欠供應商貨款,但我跟他們承諾不會跑路不會賴賬,私人打欠條,只要求給我點時間和空間讓我在外面折騰賺錢還債,但依然進黑名單,這就是現實


噙淚向前走


首先需要確定被執行人是否有還款能力,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進行財產申報並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調查,同時也接受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進行調查,全部調查完畢之後才可以確定被執行人是否擁有還款能力。

有很多被執行人認為只有存款、現金等財產才算可執行財產,而像是房子、車子都是自己的必需品不能用來還款,其實可執行財產有很多包括房子、車子,甚至有將被執行人的手機靚號當做可執行財產進行拍賣的執行案例。

其次是並不是所有欠錢不還的人都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所以如果真的是沒有還款能力,我們就需要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清晰地申報財產,並且與債權人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是分期還款的方式,每個把錢借給你的人都是信任你的人不要傷了他們的心。


東友律師團


從理論上講,應該將有錢不還與無力償還區分開來。在經濟活動中,無力償還與有意不還,對出資方帶來的損失是同等的。加之,有錢不還與無力償還,真假難辨。因此,現階段只要出資方提起上訴,被告不管什麼因素不按期歸還,基本上都列入“黑名單"成為“老賴"。題主所說的暫時無力償還,有還款意願的這種情況,可以在貸款到期前,主動到銀行聯繫,說明情況,申請辦理延期合同,爭取銀行不起訴。貸款逾期,銀行稱之為“不良資產",逾期貸款越多,信貸部門“政績"就越低,這是銀行內部不願看到的。所以,一般情況下,銀行都能接受延期申請的。


長明227588861


所有貸款性質都一樣,適用於民法通則,對於實在沒有償還能力一般會進行二次協商調節!如果惡意逾期且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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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泡講信貸


問題有時效性,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如果沒有還款能力,但是有還款意願,只是暫時沒有財產執行,法院會判他為失信執行人嗎?這個問題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可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失信被執行人要具備三個特徵:

一,是被執行人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

二,有履行能力。

三,拒不履行。

但在司法實操中,因為是否具備履行能力這一點很難確認,所以,法院就把所有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統一判定為”老賴“,這一點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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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經濟守望者


沒有經歷過就不要瞎說,百分之一百給你拉黑,而且逮住還會拘留,不信你試試!他才不管你有錢沒錢,一律拉黑的!而且拘留你的話還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親身經歷過,


別信命110257826


這樣說吧,現在欠錢的人,拋開還款能力不談,大部分,根本就沒有還款的意願,老百姓也沒有更多好的方法懲治老賴,國家也不管,基本形成,借到是本事,還款看心情,另一面,不是趕鴨子上架的情況,絕對不會借的,雙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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