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忽悠老人买保险,出险后拒赔20万,保险公司:我没义务赔

管家之前和大家讲过一个知识点,就是保险公司在向我们销售保险时,应该向我们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将合同中的条款一一声明,这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提示告知义务。


如果保险公司未尽到这一义务,又和投保人或者受益人闹到法院的话,法院最终都会判保险公司败诉。


但是这一条款,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适用的,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老人购买保险后发生意外离世,保险公司拒赔保险金,业务员出庭坦白未如实告知保险条款,法院仍然判保险公司胜诉”的案例。


01 案例详情


去年五月份,某保险公司来到杨某(化名)所在的农村举行健康讲座,杨某父亲在保险业务员的宣传下,购买了一份保额20万的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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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投保书时,业务员询问杨某父亲是否有烟酒史,其父亲回答三餐都要喝酒,业务员了解后,在保单的告知选项是否有烟酒史上,勾选了“否”,并让杨某父亲签字。


今年年初,杨某父亲骑车意外身故,杨某在处理完父亲的事情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而却被保险公司以酒驾为由拒赔。


收到拒赔通知书后,杨某感到无法接受,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庭辩中,保险业务员也出席坦白承认未将酒驾免赔等条款告知投保人,令杨某没想到的是,法院最终给出了支持保险公司拒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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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也可以拒赔吗?法院又为什么要支持保险公司拒赔呢?


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拒赔的主要原因在于,杨某父亲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曾就这一现象给出了明确定义: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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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解释就是,如果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违法、犯罪等事项,那么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不能以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要求履赔。


也就是说,杨某父亲酒驾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违法的行为原本就是禁止的,所以杨某不能以其父亲不清楚酒驾免责这一保险条款主张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


03 防止保险公司拒赔,注意这些事项


1.故意犯罪,不赔付。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家里有在读初中、高中孩子的家长要注意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青春期,年轻好胜,容易产生肢体冲突,而且正处青春期的孩子下手不知轻重,一旦闹到了公安局,基本上都会被定性为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斗殴。


而由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行为导致的伤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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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合同除外责任


除了故意犯罪是比较通用性的拒赔情况之外,各种险种都有各自的拒赔标准,管家在一篇文章里也很难讲清楚,所以建议大家还是翻阅一下保险合同,以合同中所载明的内容为主。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声明的,不予以给付的情况都列明在“除外责任”的栏目里,建议大家在投保前多注意一下保险合同中的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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