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合同中“禁止跳单”条款是否有效?

梦隐晨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号)

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你觉得会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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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调皮捣蛋的波波


条款是真实有效,买方恶意跳单,跳过中介直接私自与卖方直接签订,是属违反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的约定,是有权利控告赔偿相对应的违约费用!

如果卖方将房屋同时挂牌多家中介公司,买方是可以选择价格低,服务较好的中介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成交,但是不允许跳单,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淡定老铁,别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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