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罗永浩们”一条生路

【侨报11月4日“四合院”时评】11月3日,中国民营企业家罗永浩被司法机关限制高消费的消息在中国刷屏,瞬间“老赖”罗永浩的名号铺天盖地而来。不过,中国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曹德旺则“隔空声援”罗永浩——呼吁舆论不要用“老赖”这个词,认为这个词用在“罗永浩们”身上不公平。

放“罗永浩们”一条生路

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在介绍锤子科技产品。(中新社资料图)

近年,“老赖”的名号的确被滥用了。很多人认为,只要不执行司法机关判决就是“老赖”。其实,这是理解上的偏差。那些有财产拒不执行且刻意逃避执行的人,才是货真价实的“老赖”。从罗永浩的举动来看,他并没有四处躲债,更非有钱不还。在被扣上“老赖”帽子后,罗永浩已向外界自述了欠债的前因后果,以证清白。

根据中国法律,罗永浩完全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对企业家而言,申请破产可以暂时躲过债权人的追债,可以让他们获得喘息的机会。这不但让企业家免受极端追债的压力,人身安全得到保证,还可以让他们调整战略,甚至东山再起。不过,罗永浩故意“绕道而行”,因为那样会让债权人彻底失望。他想通过自己努力尽快填上债务“窟窿”。事实上,在过去10个月的时间里,罗永浩已还掉3亿人民币的债务。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史玉柱。当时他也曾欠下2.5亿巨债,他也同样没有走破产保护之路,而是硬将这些债务承担下来,最后通过调整经营战略,3年将债务清零。

退一步说,即便罗永浩无法通过企业运转还债,他还有“卖艺”这条路。在这个流量瞬间变现的年代,以罗永浩的人气和关注度,一旦走自媒体之路,其吸金能力估计不输不少高鼻梁、锥子脸的网红。

商场如战场,“罗永浩们”面临着的就是这样一个环境。在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窄的大背景下,很多民营企业都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如果被诉诸法院又无资产执行,他们很容易被贴上“老赖”标签。显然,一刀切的做法,误伤了不少企业家,也遏制了民营经济活力。要知道,中国民企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GDP,提供了70%左右出口,贡献了80%左右就业岗位。

要保护中国民营经济,债权人、中国司法机关都应理性、慎重、公正看待民企经营者,中国舆论也要给真心创业的企业家们一定宽松环境。货真价实的老赖当然要严惩,对“罗永浩们”则要放一条生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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