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我正在積極處理債務的

11月3日19:38羅永浩發佈一篇《一個“老賴”CEO的自白》,在自白中,羅永浩透露最多時債務高達6個多億,過去10個時間裡,已經還掉3個多億債務,還剩下6個多億。未來努力還錢,馬克吐溫和史玉柱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江蘇丹陽市人民法院於2019年09月04日對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發出編號為(2019)蘇1181執4697號限制消費令。

丹陽市人民法院發出限制消費令的原因,在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起訴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一案。2019年8月6日,丹陽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經審理查明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與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曾發生業務往來,由辰陽電子向錘子科技供應手機充電器。雙方交易模式為:由錘子科技向辰陽電子出具採購訂單,辰陽電子生產完成後交付至錘子科技指定處,由收貨單位在名為“Smartisan送貨簽收單”中籤章確認收貨。法院判決被告錘子科技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辰陽電子支付貨款3705991.6元。案件受理費36448元、保全費5000元,共計41448元,由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承擔。

2019年10月30日,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法院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該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羅永浩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對此,羅永浩在微博上發佈《一個“老賴”CEO的自白》。

附原文:自2018年下半年出現經營危機以來,錘子科技最多時欠了銀行、合作伙伴和供應商約6個億的債務,其中包括在公司最艱難的時候,為了挽救公司,我簽了個人無限責任擔保的1個多億。

按照現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則,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困難、資不抵債時,申請破產清算,然後重新創業會輕鬆很多,但我不想這樣做,因為破產清算會讓很多當年幫助我們的債權方或債權方負責人,以及我們的投資者,徹底失去希望。所以,儘管扛著6個億的債務往前走,顯然要比輕裝上陣困難得多,但我也一直堅持沒有讓公司破產清算。

好消息是在過去的10個月裡,我們已經還掉了3個億左右的公司債務,我個人也以各種方式籌款幫公司還了其中的數千萬。

這期間各家債權方一直不斷的債務追討,和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是他們合情合理合法的正當權利,無可厚非。從另一個角度,這期間公司質押股權和變更法人之類的行為,也是為了還債工作所必須的繼續經營需要(比如不能坐飛機和高鐵會嚴重影響商務工作效率),不是為了賴掉公司債務。如前所述,實際上合理合法賴掉公司債務的最省事方法就是破產清算(這樣我就只還我個人簽了擔保的部分就可以了),而不是成為所謂的“老賴”。

在這裡向我們的債權方、投資人、以及關心錘子科技命運的朋友們表示我由衷的歉意:給大家添麻煩了,真是對不起。

最後,我會繼續努力,在未來的一段時期把債務全部還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全部還完。馬克吐溫和史玉柱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當然,錘子科技也會繼續做下去,未來的產品也許不能用“smartisan”品牌,也許不能用“堅果”品牌,但無論如何,錘子科技都會繼續做下去。

創業維艱,過程難免窘迫狼狽,但不管身上是血是汗是屎是尿,只要戰士不下戰場,一切都有可能……何況最後實在不行,該戰士還可以“賣藝”還債,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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