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紅線”不會放鬆!四中全會定調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環保“紅線”不會放鬆!四中全會定調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劉詩萌 北京報道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11月1日,全會發布公報,其中在生態文明領域提出要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四中全會公報中提出了13項工作要求,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正是其中之一。對於工作要求的目標,提出到2021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49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全會肯定了上一階段生態環境保護的成效,並明確接下去生態文明建設也不會放鬆,還是要繼續堅持並強化環境保護。

生態文明政策體系“新階段”

公報指出,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美麗中國。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近年來,生態文明建設成為國家制度層面備受重視的重點工作之一。2012年11月十八大召開,生態文明建設被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的戰略位置,以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重點;9月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為生態文明領域改革的頂層設計;2017年10月,“生態文明”被寫入十九大報告,並提升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

李志青表示,同此前政策相比,“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這個提法沒有變,在接下來的工作中,生態文明政策體系建設即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手段將更加多元化。“前一階段法律、行政工具基本已經完成,接下來可能更多會使用像綠色金融、環境稅、排汙權交易等市場化的工具。包括垃圾分類,儘管有一些困難,我們還是要堅持。”他表示。

“紅線”不會放鬆

更重要的是,公報對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強調,再次回應了外界普遍關注的“環保紅線”會不會放鬆的問題。

10月29日,在生態環境部10月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就有記者提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和外部複雜的局勢下,今年冬季北方的煤改氣是否將會暫緩或者是擱置?

事實上,類似的疑問時常存在。每當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時,外界總有聲音猜測環保政策會不會重新調整方向。對此,生態環境部發言人劉友賓表示,清潔取暖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改善空氣質量最關鍵的舉措,對降低PM2.5濃度的貢獻率達1/3以上。不僅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對於老百姓來講,也可以讓他們生活得更加舒適,是一件為民造福的事。“今年我們將堅定不移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繼續推進清潔取暖工作,這個沒有任何動搖,沒有任何變化。”

“哪怕經濟下行壓力比較大,但環境保護這個紅線還是存在的。“李志青認為,公報最主要是對“當前新的經濟發展階段中,生態文明保護是不是還要繼續做”這個問題進行了回應,也就是說,要進一步實現生態文明和經濟文明的平衡和雙豐收。

具體落實當中,公報提出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也就是說,生態文明建設將具體落實到相應的責任主體上。

記者注意到,近期生態環境部為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配套建設了一個平臺、配發三個文件,一個平臺為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三個文件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能力建設指南(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信息公開管理規定(試行)》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失信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表示,將組織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認真落實監管職責,對存在問題的公開曝光並依法嚴懲,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對有關單位與人員實施“雙罰制”,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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