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与“江苏”

如今,我们常将江苏省南部地区,即苏州、无锡、常州、镇江这四个地级市,外加副省级市南京,合称“苏南”。

然而倘若我们往前追溯,就会发现“苏南-江苏省南部-江苏省”这一系列概念出现,以至流存下来的时间,(相较于那些动辄成百上千年的地理概念)实际上距今并不遥远。

“苏南”与“江苏”

首先,正式析分“江南省”设置“安徽省”与“江苏省”,亦即“江苏建省”,是在清圣祖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

然而江苏建省之后,江苏巡抚(即原来的江宁巡抚)只是在名义上辖有了整个江苏省,实际上则经常陷入到与两江总督(即江南江西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权力斗争之中。

由于江苏复杂的实际情况,这样的斗争长期持续。到了乾隆年间,清高宗乾隆皇帝干脆进行了快刀斩乱麻的改制——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八月,原江苏布政使辖区,分设为“江苏布政使”(下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这四个府,外加太仓州一个直隶州)和“江宁布政使”(下辖江宁、扬州、淮安、徐州这四个府,外加通州、海州两个直隶州)两个辖区。

虽然这两个布政使辖区,在名义上都继续归属江苏巡抚及其下辖的江苏省。但实际上,江宁布政使已渐次由两江总督直辖。江苏省由是形成了“苏属”(即江苏布政使辖区)“宁属”(即江宁布政使辖区)划江分治的局面。甚至连江苏省会(省城),都分成了江宁城(今江苏省南京市城区)、苏州城(今江苏省苏州市城区)这两个。

这直接导致“宁属”地区长期对“江苏省”缺乏认同。甚至到清末时,引发了一次短暂的“苏淮分省”【1】。

【注1:清德宗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宁属”由江苏省分出,单独设置为“江淮省”。】

“苏南”与“江苏”

引自徐寅杰《清代江苏为什么会有两个省会?》

到了民国时,江苏省辖境大致与清代差不多。民国十六年(1927年)5月,南京、上海分别被设置为“特别市”(即直接隶属于行政院的直辖市)。江苏省会因此于次年(1928年)7月迁至镇江县。

再到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汪伪国民政府分江苏省北部、安徽省东北部的一市、二十一县,设置“苏淮特别区行政公署”(治所为徐州市)。并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1月,将之改置成了“淮海省”(省会为徐州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战胜利,原江苏省恢复。但待到1949年4月江苏解放后,江苏省又回到了苏南(即苏南行署区,治所为无锡市)、苏北(即苏北行署区,治所为泰州市)、南京(即南京直辖市)三个省级行政区划并立的局面。

直到1953年1月,三者重新合并为江苏省(省会为南京市),以至今日。

“苏南”与“江苏”

由以上我们大体可知,不论是“苏南”抑或“江苏”——这些名词在涉及江苏建省以前的各个时期时,自是不太好使用的;而即便是在江苏建省(1667年)之后,恐怕也需要先行厘清概念,才能更准确地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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