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女司机一小时内多次别公交车,最后被警方行政拘留,你怎么看?

Stephanie250


对公交车的不滿情绪,省市电视台和新闻系统应出来跟上公交车,釆访一下实情了:由于道路翻修,将现在北京等大城市追求的路中公交快速系统拆除,变成落后的靠边停站,造成公交要挤进站(抢)出站,而且一些行车道靠人行道是右转道,第二道是非机动车道,第三道才是直行车道,所以出站后要立刻抢道上第三道,迟一点,虚线变实线了,违反交法扣分,扣钱了,一些小车驾驶员(特别是女司机)压根不懂这些,是应该普及一下昆明的奇葩交规了:人民路多是在转车道在路口时走最右边,这时要让过非机动车走上第二道,有的路是先让左转车先转再让直行,更奇怪的是工环高架,闸口路牌看清楚时已经在实线范围内了,还有友转车道在右边靠人行道的……。理解吧,适应吧。


用户817985045071


这是明显的脑子不够用。理由如下:

1、公交车体积大重量大,一不留神真撞了车损比较大,而且别车一方必然全责,自己修车、公交车修车都得车主掏钱。

2、舆论上站不住脚,公交车是方便群众出行的,你私家车是个人的,这明显的是挑战公众、挑战舆论。虽然不喜欢这样类似道德绑架的东西但事实就是这样。

3、前车之鉴够多了,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的都判刑了,你还开车别公交车,明摆着找收拾。

4、很多与公交车的冲突中公交司机也有责任,正常人想想都知道,开车走在路上谁吃饱撑的去挑衅公交车,必然是有原因的。但是别公交车这种行为本身并不是解决问题宣泄情绪的方法,因为很容易把自己放到社会的对立面被当成反面典型。如今网上各种信息太多了,人们看新闻跟吃快餐一样,很少有人去深究其中原委,所以一旦被舆论的矛头所指基本上就是被肆意踩踏的后果。哪怕你平时再善良、再助人为乐也很少有人关注,基本上都会抓住一件事情把你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5、公交司机不是善茬,天天开那么大个公交车与众多汽车穿行在街道上,你以为人家的技术都是打折处理的?你在公交车面前别车,如果司机心情不好真的豁出去怼你的话技术好的司机甚至能决定你修车花五千还是五万。

因此个人认为这件事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车主的做法不妥当,陷自己于不利。我觉得如果开车时遇到公交车了能远离还是远离,惹不起躲得起。


爱车大家说


我们认为,现在“女司机”已经变成一个特别的名词了。但是题中的女司机真的没有安全意识,任性得很,完全不考虑别人,不考虑后果,估计,一时被气愤冲昏了头脑,也不明白会造成什么后果。

据媒体报道,环城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至西贡码头公交车站附近,一辆红色轿车与44路公交车硬刚将近一个小时,一路追逐、拦截,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轿车司机还是个女的。轿车与公交车较劲期间,小轿车多次拦截、逼停公交车,两个红灯路口停车不走,从环城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一直到西贡码头公交车站附近,小轿车才掉头驶离。公交车的正常通行严重受影响,给公交车上的乘客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西山110消息,近日,小轿车司机孙某(女,28岁)已经到永昌派出所接受调查。孙某对多次别停公交车,影响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坦承因为车辆擦碰,想自己出一口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孙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特别提醒,在行车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刮蹭或有“碰瓷”嫌疑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交警、保险公司等第三方的帮助。同时,坚决不要下车,保持车辆不熄火的状态,随时应对突发情况。更不要像题中的女司机一样因为一时气愤而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是万万不可取的行为。


时报传媒


话分两头说,作为昆明本地人,不止一次被强势的公交车逼停,人家就是赌他车大,管你是不是直行,也不谈什么乘客安全,就是直接插队,我觉得这个女司机估计不是个好脾气的,就怼起来了。

话说回来,这个女司机也是太过分了,你跳下来骂那个司机一顿也可以出出气么得了,一直环城南路干到滇池路么有点老火了,话说上次我们来着车也遇到过一个女司机,她在直行路口打灯转弯,可能是想着转不过去犹豫着,我们就打了喇叭和闪灯催促了她一下,姐们居然火大了别我们好几下,还是在隧道里,我老公也是火大了,她最后出了隧道还别我们一下,我老公火大了直接把她别停了,我当时是死死拉着我老公不让他下车,那个女人还在车里坐着逼逼逼……我一边拉着我老公一边伸头喊她:别逼逼了,赶紧走吧你……我真是瞎尿了,我老公后来说我太没脾气了什么的,不过我觉得为点小事这样根本不值得,那女的就是个垃圾人,行走的炸弹,和她去扯皮犯不着呀……说了那么多,主要是感觉这个出事的女司机和那次别我们的女人很像……


Sammi有点呆


我是火2019,我很荣幸有机会来回答你的提问。

心放宽一些,脚下的路自然会宽阔。

孙某虽然是女司机,可以驾车恶意别公交车,这足以证明这位女司机的驾驶技术非常高超,胆量也非常大。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好技术要造福人民,不可以拿来危害社会。

可以取得驾驶证开车,说明已经是成年人,做事要考虑后果,并且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驾驶员开斗气车恶意别车,其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认定范围。昆明的这位女司机被警方行政拘留,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这位女司机恶意别公交车,违反禁止标线通行,按规定要罚款200以下,记3分。实线不容许变道,虚线变道不能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骑现行驶发生事故前车负全责。

公交车做为公共交通工具,通常车上乘客比较多,如果对公交车实施恶意别车,有可能会让车辆失去控制引发交通事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践踏,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女司机被行政拘留,可能不会超过15日,看起来处罚的很轻,但是她的违法行为已经在公安机关数据库备案留底,以后升职、评选先进时会受影响,违法后果其实挺严重。所以,咱们遇事要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能以身试法。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遇“恶意别车”, 如果我们的车辆安装了行车记录仪,我们就调出行车记录仪拍到的影像资料向交管部门投诉。我们也可以让同乘人员用手机拍摄前车恶意别车行为,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由交管部门对前车恶意别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向交管部门举报是最合适的维权方式:

文明驾驶,文明行车是道德规范,我们每一个司机都要遵守。开车上路,心放宽一些,脚下的路自然会宽阔。


火2019


路怒症,我遇见一次,当时晚上我去一个地方交警指挥中心,我开了一辆3.5/V6的锐志,我自己改装过的,过了监控路段我就加速,因为这段路车极少,就无意超了一辆陆巡,结果这个车就追,我就加速一路飚到240多后,那个车没追上,到了指挥中心后见了领导,正谈事看见那辆陆巡进来,下来都是交警,一个过来问你的车是非法改装的吧,我说就换了轮胎,他说我们200都追不上你,要我驾照我给他看,他说你这是摩托车驾照,竟然认识英文,因为我没有驾照,只有摩托车赛车驾照,最后不了了之,但是那个陆巡驾驶员就是那个交警当时就有这种倾向,超过了就一路追着别,也不是执行公务就是不让你快开,结果我也一样路怒症,直接超了,只是我当时没有使用一些方法,要不。


风铃不再响660


公交车司机大部分时间都是很懂礼仪的、像斑马线礼让行人、在昆明是公交车司机提起倡导的。并且做的很好。我前几天出小区门、车辆堵塞严重、(因头天晚上下大雨)路上尽是水塘,也是一公交车主动让我,才使我能够顺利上路。所以我感觉公交车司机还是好的多一些!


手机用户50662445418A


对公交车还是敬而远之吧!


驾驶小车在城区行驶时,经常会遇到“傻大个”的公交车。公交车是城市道路上的主角,它车体庞大,载客又多,起步还慢,停站也多,遇到它们时要特别小心。

1)遇公交车,尽量别跟。驾驶小车时,尽量不要跟在公交车后面,以防它高大的车体阻挡你的行车视线,让你误闯红灯。

2)转弯内侧,尽量远点。驾驶小车时,尽量离转弯公交车的内侧远点,以防转弯半径较大的它的车尾碰擦到你。

3)公交车前,尽量别插。驾驶小车时,尽量不要插入公交车的前面,以防制动距离较长的它追尾你的车。

4)遇公交车,离它远点。驾驶小车时,无论是在公交车的前后左右,都要尽量离它远点。

5)变更车道,尽量礼让。驾驶小车时,遇到公交车出站后要并入你前面车道时,小车驾驶人要尽量礼让,毕竟人家拉了一车的人。


游荡在秦岭深山的拍客


请不要一边倒都说女司机的不是,什么原因导致非要去别停公交,公交车体大,在市区行驶横行霸道几乎无人敢惹,大多公交想咋走就咋走,违章占道,挤,抢,都有公交的身影,政府提倡公交优先不是叫他们违法优先,挤占优先,估计是女司机先受到了挤压才会赌那口气,否则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和公交过不去,大家闹清楚原因在做公正评价,小编需要把故事从头至尾说明白,不要断章取义。


小丑150623271


昆明一女司机一小时内多次别公交车,最后被警方行政拘留,你怎么看?


看完整个事件的介绍,我的第一反映居然是想到了最近热议的”常某尧二十年后殴打老师“事件。因为这两件事件都属于寻衅滋事,而且相似之处太多了。

一、事件起因都与”曾经“有关

先说别停公交车的孙某,屡次别停公交车的动机,是因为曾经遭遇到擦碰,而心生不满还着满腔的私怨而多次拦截、逼停公交车。

再说殴打老师的常某尧,二十年后殴打老师的理由,是因为二十年前曾经被老师体罚,而心中积郁难平遇到老师后,殴打老师二十多分钟。

两起事件都是因为曾经的遭遇,导致心理不平衡,而寻衅报复。

二、事件的影响都非常恶劣

公交车上有很多乘客,行驶在车辆和行人众多的马路上,孙某屡次故意别车和逼停公交车,如果司机处理不当,极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公交车的乘客和周边车辆及行人极有可能遭遇生命威胁。

常某尧殴打老师且恶意传播殴打视频,是对中国当下教育最大的伤害,是对千年形成的尊师重教的最大践踏,更是对老师群体的极大侮辱。事件会给社会带来负面的不良示范,它的影响不仅在当下,而且涉及长远。

两起事件,一件涉及公共生命安全,一件涉及社会公众道德,都不是孤立的个人事件,而是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

三、事件的判罚依据”寻衅滋事“

两件事件的判罚依据都是”寻衅滋事罪“,只不过孙某处罚较轻,判处为行政拘留。而一审常某尧处罚较重,判处刑期一年六个月。

这体现在事件产生的结果不同。孙某别车和逼停公交车,可能会造成公共安全事故,但毕竟没有发生,只属于潜在危害。

而常某尧不但是殴打老师近二十分钟,而且还录制和传播殴打视频,对受害人已经造成了事实伤害,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已经形成,依法判决也就是情理之中。

四、两起事件的警示

事件已经发生,作为局外人的吃瓜群众,以及与涉事人相同群体人,都应该在事件中得到启动,并引以为戒。

1)法律不容触碰。任何原因都不是寻衅滋事的理由,法治社会需要人人依法而行,不能有前因,而私自处理不顾后果,那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2)解决事情走正常渠道。拿两起事件来说,常某尧二十年前遭遇老师体罚,可以通过教育管理部门、学校甚至当事老师,找到解决办法。同样,孙某车被擦碰有交警部门处理,也可以去公交公司主张权益。

3)尽量避免产生前因。拿公交车来说,很多城市都存在公交司机开车狂野的问题,与行人或其它车辆发生的事故很多,公交管理部门及驾驶员都应该予以重视。同样,老师体罚学生问题屡屡引发争论,正常惩戒和过度体罚的界线需要理清。

综上所述,任何前因都不是寻衅滋事的理由,更不是触碰法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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