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已死,稅局嚴查企業工資費用

虛開發票已死,稅局嚴查企業工資費用

2019年5月,合肥警方聯合稅務、銀行、工商等部門,重拳出擊,偵破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經查,該團伙對外虛開增值稅發票合計131萬份,金額達910億元。

自從國地稅合併後,公安、稅務、工商、銀行、海關等多部門實現信息互通與共享,並實施“雙隨機”抽查全覆蓋,再加上強大的金三預警系統,虛開發票已被徹底堵死。

虛開發票已死,稅局嚴查企業工資費用


發票管得太嚴了,虛開發票風險太大,我們換個陣地吧!

許多自以為聰明老闆開始把矛頭瞄準工資費用,試圖通過虛列人員工資來達到衝減利潤,實現少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他們認為虛列工資不會被發現。因為稅務部門基本不會上門核查,即使上門核查,就說有這些員工以及勞動合同。稅務部門也無法判定是否是虛列工資。

各位老闆,醒醒吧!

虛開發票已死,稅局嚴查企業工資費用


這是一則最近剛剛公佈的稽查工資費用的案例:

某公司2011年賬列應付工資科目為501312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員2779470元,銷售及相關人員工資714500元,外勤人員工資1519150元。

檢查發現,賬列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其中有1211400元無簽字記錄、轉賬憑證或收據有效發放依據。對於無有效發放依據的工資屬多列工資121140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02850元,同時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約40萬

並對虛列工資事項作出處罰決定,擬提出處以補繳稅款302850元的50%行政罰款151425元作為行政處罰。

該企業合計需要補繳稅款=補繳的企業所得稅+滯納金+行政處罰≈85萬

逃稅30萬,罰款85萬,企業納稅信用受損,經營處處受限,你覺得你賺了?

2019年,稅務將從4個方面嚴查工資費用

01、審核工資支出憑證

檢查企業的人員花名冊、考勤表、工資明細賬和計算表,審核工資發放憑證與銀行代發工資卡等憑證資料的數據是否對應無差異。

02、核查企業職工人數、薪酬標準是否存在異常

稽查人員分析企業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規模,核實從業職工人數和薪酬標準,重點核實月工資額低於3500元的人數佔比情況。

03、檢查“賬實”差異

審查分析企業“應付職工薪酬”賬戶與實付工資總額是否對應,核對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的發放是否正確。檢查“應付福利費”賬戶支出情況,核實企業通過該賬戶發放現金和實物的具體情況。

04、結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業數據

利用金稅三期系統和社保系統,核查工資表中人員與企業繳納社保人員在數量上是否存在較大差異,並對企業申報個人所得稅人員的比例和收入情況實施核查。

現在虛列工資已經成為稅務稽查的重中之重,嚴重的還會承擔刑事責任。隨著新個稅的變革,使得虛列工資已經無所遁形。


虛開發票已死,稅局嚴查企業工資費用


老闆,這些避稅的想法勸你不要有了

1、虛增工資薪金支出以達到增加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

2、非本單位人員,亂拉人頭申報工資,虛增企業費用,逃避企業所得稅;

3、納稅申報工資低於實發工資,隱瞞個人所得稅少繳社保。

2019年,增值稅起徵點大改+增值稅新稅率+新個稅+2019年社保新規等政策相繼出臺

1、下一步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稅務終將會與銀行共享信息並比對!

2、工資表上的每一個人員,需要上傳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對於多處發放工資的,稅局會對該身份證號預警,責成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以後再借用別人的身份證信息用於列工資抵費用的,將很容易預警出來。因為2018年底個人所得稅新的管理系統在各地普遍應用,該系統包括稅務端和企業端。其中,稅務端有“兩處以上收入”模塊,在技術層面加強了對個人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收入的管理。

4、工資金額大於社保申報金額的,工資人數大於社保申報人數的,社保稽核時需要補交併有滯納金。

5、對建安、醫療行業“掛證”從嚴查處,重點從社保、個稅、公積金等方面核查異常情況,發現註冊執業人員存在與註冊企業之外的單位有勞動關係的,一律按“掛證”進行從嚴處罰。

6、下一步逐漸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個人存在兩處以上收入時應及時自行申報納稅,否則影響納稅信用,從而影響消費、融資授信等。

財稅政策頻出,這無疑在釋放一個信號:未來將會更加嚴格要求各企業及相關人員,勢必將行業調整至更加規範。

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稅”老路子,現在已經行不通了,如果堅持要用,將面臨前所未有的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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