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哪些情形,需要設置簡易帳?預防稅務風險,注意這5個問題

個體戶哪些情形,需要設置簡易賬?預防稅務風險,注意這5個問題

1、個體戶符合哪些情形,需要設置簡易賬?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複式賬: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省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2、單位提供的是服務,開具發票的時候沒有數量標識可以嗎?

開具發票的時候,發票上的單價數量,按相關稅法規定發票信息需要依次據實填寫,銷售貨物,需要將單價、數量、金額體現在發票上;如果屬於服務勞務或者提供服務,確實沒有單位數量,開具發票時候可以不用填寫。

3、個人轉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是否允許扣除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因此個人轉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按上述規定進行扣除。

4、單位對房屋、建築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怎麼計提折舊?

企業對房屋、建築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如屬於推倒重置的,該資產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後的淨值,應併入重置後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並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一併計提折舊;如屬於提升功能、增加面積的,該固定資產的改擴建支出,併入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並從改擴建完工投入使用後的次月起,重新按稅法規定的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如該改擴建後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限低於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

5、一般納稅人企業註銷時,留抵的進項稅額可以辦理退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規定:一般納稅人註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處理問題一般納稅人註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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