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八個月後,腹中再傳“異動”,醫院檢查後婆家歡喜,孃家憂

採用剖腹產方式分娩的產婦,醫生多數都會提醒,想要懷二胎最好等到2-3年後,最起碼要等到一年半以後,如果任性不聽醫生勸,那就等著遭罪吃苦吧。

剖腹產八個月後,腹中再傳“異動”,醫院檢查後婆家歡喜娘家憂

小凡剖腹產生下寶寶僅僅八個月後,突然感覺小腹不舒服,有時候一跳一跳地,去醫院檢查才得知自己再一次懷孕了,而且胎兒已經3月齡了,自己竟然毫不知曉,還以為是沒到月事來臨期。

得知小凡又懷孕了,婆婆很是歡喜,認為應該趁機生下來,大的小的一起帶,會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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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小凡媽得知女兒剖腹產未滿一年就又懷孕後,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不僅如此,連女婿也喊來怒斥了一頓,指責二人不懂規避風險,鬧出這麼大亂子。

小凡媽在訓斥過後立即拽著女兒轉頭就去了醫院。

經過檢查,小凡的身體還沒恢復好,這個時候懷孕很危險,有可能傷口會隨著胎兒的長大撐破,風險度很大,醫生建議把胎兒拿掉,當然,做不做流產手術還是要小凡決定。

婆婆聽到要打掉孩子不滿意的在一旁嘟囔:“懷都懷了打了多可惜,懷個孕有啥風險。”

小凡媽聽到這話更是氣不打一處來回懟到:“你是想舔孫子沒錯,可總不能讓兒媳冒這個風險吧,身體壓根就沒恢復,怎麼生?拿什麼生?”

小凡看著媽媽急了眼,又想到醫生說道的風險事宜,即便心中再有不捨,也只好同意把孩子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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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提醒:剖腹產媽媽短期內再孕,“留”與“流”的選擇都很艱難。

  • 留下孩子意味著要承擔極大的危險性,如果胎囊就著床在手術傷痕處,風險程度太大;
  • 流掉孩子等於讓寶媽再受一次罪,不僅傷身,心裡也會有虧欠。

從安全的角度講,剖腹產未滿一年半的寶媽是絕對不能懷孕的,所以最恰當但方式是產後做好規避措施。

剖腹產未滿一年就打胎?兩重傷害疊加的後果,一般人承受不起

有些寶媽覺得不就是流產嗎,很簡單,選擇無痛人流,睡一覺就好了,所以不注意避孕,其實人流對女性危害很大,特別是對剖腹產未滿18個月的媽媽來說,傷害更大。

再“無痛”身體也受傷

剖腹產後身體需要2-3年的恢復期,即使是皮肉也要個把月才能癒合。

作為剖腹產的寶媽,很多寶媽產後好幾年,陰天時候刀口還是會癢。對於剖腹產一年不到就要打胎的寶媽而言,刮宮無異於又給了身體一記重創,以後再想懷孕都不容易了。

再說,流產畢竟是手術,手術就會傷身,寶媽在剖腹產和流產手術的雙重影響下就會氣血不足,分泌失調,奶水也會減少,甚至有些寶媽做了人流後一下子就沒奶了,不僅自己遭罪,大寶也沒了母乳吃,這真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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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無痛”心理也受傷

很多寶媽在生了孩子後就鬱鬱寡歡、脫頭髮、起色斑,這跟心理壓力有關,寶媽還不能很快適應身份的轉變,再加上照顧孩子那麼辛苦,連睡個整覺都成了奢望。

夫妻、婆媳矛盾也容易在這個時候頻發,這些都讓寶媽覺得亞歷山大,這個節骨眼上還要再做個流產手術,寶媽肯定會在激素影響和生活壓力之下痛苦不堪,甚至會抑鬱。

看看吧,剖腹產不滿一年半就懷孕,無論是“留”還是“流”都承受不起,所以剖腹產的寶媽還是乖一點,千萬別把打胎想得太簡單,做好規避懷孕措施才能保護好自己!

寶媽們,你們產後有做規避措施嗎?分享你的故事一起討論,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點贊或分享給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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