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熟人詐騙 四天內三人被騙22萬餘元


“猜猜我是誰,說誰就是誰;改天要見面,先來打招呼;次日電話到,突遇緊急事;趕緊匯錢來,朋友先救急。”近日,冒充領導、熟人的詐騙套路頻發,京山3人受騙,共被騙取22.1萬元。這種詐騙套路的升級版還有“這是我新換的電話,請惠存”,大家遇到這種電話一定要提高警惕,謹慎對待,最好當面確認,以防上當受騙。

去年9月,鍾某珠夥同劉某、黃某、鍾某遵、鍾某鋒、鍾某廷、莫某共7人組成詐騙團伙,向不特定對象撥打電話,以冒充熟人騙取匯款的方式,從事電信詐騙。主犯鍾某珠負責購買用於詐騙活動的手機、電話卡及實施詐騙活動的所有開支,並通過QQ郵件購買了公民個人信息17268條。鍾某珠與團伙成員約定,詐騙成功的成員可分得贓款的40%,從事取款的成員分得贓款的40%,鍾某珠提取20%用於團伙成員的開支。鍾某珠要求詐騙成功後就將作案用的手機和電話卡銷燬,且團伙成員之間相互不得詢問詐騙情況。團伙成員撥打詐騙電話均在五百條以上,4天內有3名被害人上當受騙。

去年9月19日,鍾某珠給被害人盧某打電話,讓盧某次日到辦公室坐一下,盧某誤以為是他的朋友“楊總”。第二天上午,鍾某再次給盧某打電話冒充“楊總”,稱來了領導需要錢,要求盧某向指定的兩個賬戶分別匯款5萬,盧某誤以為是朋友,於是爽快匯了款。鍾某珠收到錢後,又找理由要求盧某再轉賬10萬,盧某轉賬後才發現被騙。詐騙團伙以同樣的方式實施詐騙,騙取被害人張某成和張某壽2.1萬元。事後,被告人劉某退贓2.1萬元。

京山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法判處主犯鍾某珠犯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7萬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不等,並處罰金5千至1萬。該案中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訴,京山法院正在審理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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