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反敗為勝的幾種技巧

庭審中反敗為勝的幾種技巧

本文中著重介紹庭審中的訴訟技巧的運用,給實務操作予以參考!

(一)先聲奪人

這一技巧主要在開庭陷入頹廢之前運用,即在庭前做好充分準備,根據事實和證據,針對對方不正確的觀點主動出擊進行反駁,以期掌握辯論主動權,佔據制高點,促使對方陷入頹勢。此外,對一方可能提出的對己方不利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有利的問題,則先在答辯或辯論發言中全面論證,以達到先入為主,爭取主動的庭辯戰術。

(二)避實就虛

對方的弱點往往是對方力求迴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採用偷換論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達到轉移己方視線,擾亂視聽的目的。此時,則需要在庭審辯論中抓住對方之“虛”,選擇其薄弱環節連連進攻,一攻到底,直到把問題辯論清楚為止。

(三)設問否定

此法運用的關鍵是律師在設問時要把辯論的目的深藏不露,絕不能讓對方和證人察覺設問的真正意圖。尤其是第一問,一定要讓證人在尚未了解發問意圖的情況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下個問題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其結果就是否定對方申請證人出庭的目的,讓法官在不自覺中接受律師的觀點,以此達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四)以退為進

此為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即先將對方提出的論題(或觀點)假設為真,然後從這個假設為真的命題推導出一個或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論題為假的辯論方法。此法推導得出的必然性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有機會獲得反敗為勝的效果。

(五)後發制人

本文中的第一條,先發奪人可以產生優勢,但是後發制人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由於後發,己方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發現矛盾和弱點後,以自己掌握的證據材料有針對性地對對方的弱點集中進行反駁,可以導致對方措手不及而險象叢生。當然在運用時,要注意掌握:

1.暫避銳氣,不倉促應戰;

2.精聽細解,等待時機;

3.抓住破綻,全力反攻。

最後的話

庭審能力和經驗需要時間去沉澱,“步步為營”好過“反敗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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