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撤資了,創業者應該怎麼辦?

黃志攀


從一名創業者的角度說說吧!

接受投資之前:

1、協議明確退出機制,規定時間期限,多長時間內是不允許退出的!

2、做好規劃,做好落地計劃,給自己明確的變現時間,長時間不能變現,不要說投資人不靠譜,投資人都不傻!

3、多找幾名投資人,相互制衡是個不錯的辦法!

接受投資後:

1、與投資人多溝通,多聽取意見!

2、為後續融資鋪墊,繼續尋找新的投資人或者接盤者!

3、努力變現,讓投資人看到希望,看到未來!

融資過兩次,可以說都是投資人較為主動地,對於投資首先我是尊重的,他們的進入和退出,我都理解,也都支持,最主要的我也知道投資人很多時候,看的是團隊,投資的是人,而項目只是一個媒介!

很多時候我還是喜歡主動權在自己的手裡,在選擇投資人的時候,我看中的也不是錢,而是錢背後的,能給我更多的是什麼,投資人對我有審核,我同樣對投資人也有我的審核,高度不一樣,理念不一樣,終究是走不到一起的!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戀花的季節


鉛筆道也採訪過不少的創業者有類似的經歷,也有創業者因此被迫停止項目,因而和我們分享心路歷程,也有創業者在投資人違約不支付投資款項,或者要求撤回投資款時比較幸運,處理得當,又遇到了賞識他們願意繼續投資給他們的機構,因而度過難關。

按題目來說,排除那些簽了TS就沒有下文的情況(這種情況最為多見,創始人一定要小心防備,在機構和投資經理之間都要多進行了解和比較),那麼還有簽了投資協議之後拒絕付款,拖欠款項的,這種也比較麻煩,有的時候是因為市場變化過快,簽了協議之後發現賽道已經不再適合投資,或者條款中有不利於自己的地方,那麼這個時候他們可能會找各種理由不付款,這時候需要創業者做的是,不要率先做出工商變更(否則變回來很麻煩,而且很多時候我們判斷融資與否,也是要看工商變更的),另外就是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把每條條款都研究清楚,對於違約條款一定要保證漏洞儘量的小,這樣在投資機構或者投資人拖欠或者拒付時就可以拿出違約條款來進行約束。

最麻煩的是遇到款項已經付了,投資人撤資(這真是最容易打起來的一種情況了),但這個時候一般來說錢在項目這邊,創始人是佔據優勢的,同樣的,可以利用違約條款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儘量使投資方不要撤回款項,而如果真的一定要撤資時,還是建議訴諸法律,積極蒐集證據,並且規範的經營,保障自己的權益。


鉛筆道


投資人對項目失去了信心,對團隊無語,對創始人無奈。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投資前被忽悠了,投資後才知道事實不是那樣,及時撤資是對資本的保護,及時止損。而創業者浪費了時間和精力,獲得了報酬,這是事實情況。

這種情況下,創業者要自救了。

1.繼續融資

投資人撤資了,趕緊找下家啊。你既然有能力找到之前的投資人,接下來應該還是有能力找到樂意為你投資的人,前提是你的項目、理念能夠讓人看到希望。

2.團隊削減費用

如果你目前的團隊太過冗雜,可以考慮考慮精簡一下,以減少開支,輕裝上陣。現在有不少融到大筆資金的創業團隊,養了一堆閒人,都不知道自己具體要幹些什麼,這種狀況很是要命。

3.銀行貸款

可以考慮向銀行借貸,不過一旦創業失敗了,償還還是得你自己來,跟拿投資人的錢所承擔的後果就沒法比了,畢竟拿投資人的錢不用你還賬啊。

4.眾籌

這是當下很流行的一種募集資金的方式,通過眾籌不僅可以得到更多的資金,說不定還能意外收穫更多有識之士的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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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偉說


對於一個創業企業來說,核心團隊都會經歷一個沉澱的過程,隨著企業的慢慢成熟,聚散離合便顯得尤為常見,襄王雲雨今安在?江水東流猿夜聲。就算是昔日阿里巴巴的十八羅漢,如今也早就各奔東西。

回到我們的問題,在合夥人突然決定抽身離去時,我們的企業這時候究竟要做些什麼呢?

1. 股權要理清

對於企業來說,做到這一點十分重要,一定要有合理的股權退出機制,股東退出後,不會影響到企業的後續發展。

企業分配股權,尤其是創業企業給合夥人分配股權,是基於大家長期看好公司發展的前景,倘若一個合夥人手握股權中途退出,以後公司壯大了,他又拿著股權去公司分紅利,對於其他合夥人來說,必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合夥人中途退出,一定要收回他手裡的股權,也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股權退出機制。

創始人股權成熟機制是創始人和創業企業最好的“朋友”:一方面,離職創始人帶著股權離職,將會嚴重損害留守創始人的合理利益,削弱其繼續工作的積極性,而這一機制可以有效地防止此風險;另一方面,這一機制也能夠激勵每個創始人都朝同一個目標共同奮鬥,即創建一個成功的企業。

這一點可以通過這兩步達成——


Step 1

如果合夥人中途離開創業企業了,(要找投資人,加Z博士:zboshi007)創業企業有權以極低的價格,回購合夥人一定比例的股權。

step2

讓聯合創始人一批一批地獲得股權。

可以分為期限模式(Time Based Vesting)和目標模式(Milestone Vesting)。期限模式是指,創始人股權按期限分批成熟,成熟期可以是四年,也可以是三年、二年。目標模式是指,創始人股權按照階段性的目標來分批成熟。

創業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可以作為股權成熟階段性目標的事項,比如:實現 A 輪融資時,股權成熟一部分;app 活躍用戶數達到一定量時,股權成熟一部分;餐廳分店開到第 X 家時,股權成熟一部分;連續三個月的月均營業收入達到某一標準時,股權成熟一部分。


2. 債務要分割


對於企業來說,債務無非兩種,一種是要走的合夥人欠公司的錢,可能是入股增資時說好要給,後面一直拖欠著,另一種是整個公司一起欠外面的錢。

一旦合夥人或是股東決意離開,兩方面的債務都要切割清楚。

如果是公司制這種形態的公司,即有限責任公司,其債務由公司獨立承擔,而非個人負責。作為股東,想要退股時,可以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轉讓給公司以外的人。

如果是合夥企業,作為合夥人,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在合夥企業內部,各合夥人可以按照約定或各自出資份額承擔責任。作為合夥人,經得債權人等同意後,才能先行退夥。

3. 證照公章交割分明

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幾乎等同於公司本身,公司的任何決策都離不開證照印章的使用。可以說,誰實際掌握了公章執照,誰就控制了公司。

在我國,有不少矛盾就是圍繞公司控制權展開的,在實踐層面,更多的體現為公章執照爭奪戰,甚至不惜依靠非法的撬櫃行為控制公章執照,這些物件幾乎成了號令三軍的虎符。

在法律層面,也有不少是通過法院要求拿到公章證照的,但是法律的操作並不容易,因為沒有明文規定公章證照由誰持有,具體做法一般由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決定,一旦沒有明確說明由誰持有,打起官司來並不容易。

因此,在股東退出時,一定要要求對方返還公司證照,一方面替雙方減少了不必要的摩擦,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對方離開後利用公章證照做出不利於企業的行為。

4. 競業禁止

合夥人離開企業時,已經掌握了該行業的數據和市場規律,熟知企業的商業模式,如果合夥人據此另起爐灶或是加入競爭對手的陣營,這對於企業的發展是有害的。與合夥人簽訂合乎法律的競業禁止,將能對企業的後續發展起到保護作用。

看在我寫了這麼多字的份上,點個贊再走吧,有不同看法的,歡迎評論私信交流


融資商業計劃書


題目中問的不是簽了協議不投錢,也不是部分投資款不到位,而是錢投了但要撤資,咱就只說撤資這一種情形。

投資人不論何種原因撤資,我認為,創業者能保護自己的主要方法,就是簽訂好投資協議。

那究竟如何才算是一份好的投資協議呢?

第一,錢投入公司,就屬於公司資產,投資人無權直接拿走錢,否則涉嫌挪用公司資金罪,投資人也不傻,一般不會這樣幹。

第二,更多的情形,可能是投資人在協議中約定了各種撤資的情形,某些行為觸發了相應條款。

投資協議中有不少苛刻條款,也有不少深水炸彈,不認真看或不專業,根本看不出來。有的條款表面風平浪靜,其實暗藏波濤洶湧。

要防止出現這種情況,建議創業者在投資談判之初以及投資協議簽訂過程中,都要聘請專業機構或專業律師全程服務,看透條款,識別陷阱,防範地雷,對涉及撤資的情形準確界定,一一列明。

第三,對投資人可能出現的撤資情形詳細列明後,約定明確、相對較高的違約責任,並確定因投資人撤資給公司及創業者造成損失的計算方法。

關於損失,除了直接損害,還可能存在間接損失,最好在協議中明確哪些屬於公司的間接損失,以及可得利益損失如何計算等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內容。

如有可能,可以在協議中寫明,即使違約金過高,萬一訴至法院,投資人自願放棄請求法院調整違約金的請求。

第四,將解決爭議的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約定在公司所在地,以節省不必要的開支。

當然,創業者在尋找投資人時,也要做好必要的盡調,對投資人或機構有一定的瞭解,如其擅長投資的領域、既往投資的歷史、投資偏好等,選對投資人,為合作打下良好基礎。

以上觀點僅從局部予以闡述,遺漏之處在所難免,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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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一號


投資人不投了,撤資了,創業者怎麼辦?

兩條路啦,一個是撤,一個是拼。


為什麼撤呢?

投資人不投了,肯定有其理由。已經投了一部分錢進去,要止損撤出,必然有其理由。這個理由,是創業成功的關鍵障礙,如果創業者不能克服,那再堅持也沒用。

創業者眼中的創業項目與投資者眼中的創業項目,不是一回事。就象老公眼中的家,和老婆眼中的家,肯定不一樣。

很多創業者看待創業項目,往往會把它當作新生兒子,對缺陷視而不見。創業者在創業初期 的能力是不完善的,一定會有缺陷和漏洞。創業者自己未必看得清,未必能正視。

而投資者眼中的創業項目,往往是希望把它養大能賣掉取得回報。所以是從市場的角度來看。會更理性。投資者所具備 的能力,往往是創業者所欠缺的,如果能互補,對創業項目的成功是有利的。


為什麼拼呢?

投資者是從理性的市場的角度來評估創業項目。有些創業項目是長期性的,在短期內未必就會有很快地成長和收益。比如微信,如果不是在騰訊,會有多少投資者會在初期投資呢?

當創業者認定自己的創業一定會有前景,也願意為此一博,那就可以拼。

所有成功者都有偏執狂的特性。喬布斯、馬雲,等等,都屬於那種普通人不敢正視的偏執。


他們的堅持 得到了回報,他們等到了太陽出來的那一天,但又有多少人能等到太陽出來的那一天呢?


六度自我管理


創業者最大的悲哀,也是最大的壓力,就是全世界都可以拋棄你,而你不可以拋棄自己。

投資者撤資,一般由外部原因與內部因素兩個方面造成。

一、外部原因

1.1、投資者看走了眼,反悔

不管是天使、風投還是PE,不管是投前盡調還是老相似的機遇信任,當投資進入項目後,通過內部信息,投資者覺得前期的預判與實際出現了巨大偏差,為了止損,提出離職。

例如:共享單車的項目,模式、方向、前景都沒有問題,當投資進入後,發現還有巨大的運營費用、維護費用等黑洞因素,會吞噬利潤時,覺得投入的時機晚了,就會為了少損失而提出撤資。

1.2、行業風口轉瞬即變,晚了

現在的投資界,浮躁,急功近利,投項目往往一哄而上,爭奪紅利窗口。當時,就是投資差那麼一兩天,或者是第一個拿到融資與第二個拿到融資的區別,也許是巨大的。

而這一切,往往不是在決定的投資過程中,可以發現的,而是在揭盅的那一刻所決定的。

例如:團購,當年有多少家在春秋戰國中混戰,而近日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一將功成萬骨枯,投資有時候就這麼殘酷,需要斷臂求生的時刻,需要的是勇氣與決斷。

1.3、投資者遇到了自身難題,需要資金解決

職業的投資者,往往同時再投資很多項目,萬一出現不可預測或者是小的差錯,造成資金鍊的緊張,需要在不同項目間做決斷,砍掉那個來報哪個的時候,也是出現撤資的情況,偉大如孫正義這樣的投資者,在阿里巴巴上賺了這麼多錢,也是會出現後續投資失敗要用賣掉阿里巴巴的股票來撤資。

二、內部因素

2.1、融資項目發展不理想,使得投資者喪失信心而撤資。

例如:賈躍亭的樂視網,投資者消減腦袋只為有機會來投資,但後面的結果是理想很豐滿、而現實很骨感!

2.2、融資者拿到資金以後,不去務正業,貪圖享受揮霍投資者的錢,我曾經經歷一個案例,是一個小而美的行業,當創始人拿到投資款以後,買車、買商鋪,給自家親戚開高工資,就是在主業上投入不大。投資者沒有進來以前,是無法知道這種情況的,當無法改變以後,只有撤資走人了。

2.3、融資者拿到投資款以後,去補貼自己的其他項目而挪用投資款

相信很多投資人都有遇到這類問題的,雖然是少數,也不排除這種超越底線的行為。

2.4、融資者財務不規範

當融資者拿到投資款的那一刻,就已經變成了合夥的生意,而創始人還停留在老闆只有他一個的時代,公私不分、賬務不明。

這樣,很難讓投資者放心自己的利益的。

當然,融資者絕大多數是很規矩的,往往是因為市場的殘酷競爭、內部團隊的建立而造成不如預期的結果。甚至是處在危險的邊緣。

不管如何,當出現投資者撤資的情況時,創業者該怎麼辦?

三、創業者如何面對撤資

3.1、事先預防好過一千萬的應變。

當初在融資時,就需要約定好,投資款在多長時間誒,不許撤資,出現撤資如何結算,並怎麼付款才可以盡最大程度的不影響項目的正常運作。

3.2、出現撤資,沒有預防措施時,雙方坐下來談好結算與付款事項。以公司的現金不影響運營為主。

3.3、出現撤資,還需要首先做好項目評估,是否可以繼續,怎麼繼續,有麼有價值與可能性,才決定一起扯,還是繼續堅持。

3.4、與投資者開誠佈公的交流,希望能留下,如果無法留下;希望能一起尋找下一個投資者。當一個項目,出現原來的投資者推出,而又沒有其背書介紹時,其或許的融資將難上加難,不管是這個項目比當初的情況好多少,投資價值在電腦管家幾許。

為投資者著想,就是最大的價值,你的未來融資之路將更加寬廣。

當然,你能為投資創造價值,像阿里巴巴那樣,是不愁新的投資者的。

以上就是我多年你參與企業資本運作、併購上市投資過程中總結出來的心得,分享給大家,希望不管多困難,不忘初心,不管多艱難不忘投資人,未來一定是你的。

記住,做好自己是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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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神刀


有的投資人,與創業者簽了TS(Term Sheet,投資條款清單),然後就沒有然後了。而你應該知道在與投資人在籤TS的時候,都會有個排他期,比如說30天、60天、90天、甚至120天。在排他期裡,投資人要求創業者不能再向其他他投資方融資,不能與其他投資方籤TS。據說現在有30%左右的項目,在簽了TS以後,就沒有然後了。創業者拿到了TS,滿懷期望的等待籤投資協議。結果等了30天、45天,投資人以各種理由沒有籤投資協議。

創業者喪失了這段時間的融資機會,有時錯過了融資黃金期,往往耽誤了項目的發展。有律創業曾經處理過幾個這樣的案例,投資人投資的時候興高采烈,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因為項目發展有問題,又或者投資人的資金出了問題,投資人就要求創業者把投資款撤回,把投資人的股權拿走。而對於創業者來說,項目已經發展了一段時間,因為拿到了融資,已經進行了市場佈局,該招的人也招了,該做的渠道也做了,然後投資人把投資款撤掉,就意味著這個項目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條。


紅五角行動


山中無直樹,世上無直人。易漲易退山溪水,易反易覆小人心。

本人作為一個幾十年的創業老兵,給你一些不一樣的思考,希望你引起重視。做個“半直人”吧。

創業者就是一葉小舟乘風破浪,需要面臨很多不可測的未來。吸引投資當然是好事情,但是讓“投資”左右了項目的死活,那麼說明沒有足夠的準備。為什麼能夠讓天使投資決定生死呢?


創業者第一件事情想的就是“如何活下去”,有一個思路不知道你聽過沒有,叫做“利潤覆蓋成本”,無論如何做任何決定,都需要記得這個金科玉律。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做任何決定都先看自己的錢袋子說話,過分的開支需要一律砍掉,等待時日。

有人說,非也非也,你這樣做太保守了,難怪你做不大。我說,然也然也,是冒險做大然後轟然倒塌好還是“輕舟已過萬重山”好?很多事業都是看起來小小的,但是當時機一到,迅猛得讓人驚歎。

大資本是大炮,小資本是步槍。小資本做事講究瞄準了再打,而大資本做事講究橫掃千軍。

沒有大炮沒關係,先練好槍法。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老龔說勢


既然投資人拿出了天使資金也是希望和創業團隊實現共贏,不至於搞破壞讓項目黃了,所以我認為你們有必要先共識下項目目標。至於你說的投資人不靠譜,那要針對你們的具體情況分析,只要投資人相信你們的項目,而你們又需要投資人的資金和資源,其他細節都可以多多溝通相互讓步。

如果投資人不投了,那並不代表其不靠譜。如果投資人已經投了現在撤了,那對投資人也是損壞利益,畢竟已經投出了部分資金,可能已經不相信項目或創業團隊了,具體原因自己分析嘍,但不應該僅僅是投資人不靠譜。

最後,創業團隊要相信自己的項目,a投資人不投了繼續找其他投資人,既然選擇創業,風險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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